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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类型:承诺办理
办理程序:1.旗建设局窗口受理申请;
2业务科室实地勘察现场;
3.局办公会会议研究,局领导签发;
4.窗口发证;
办理依据:《内蒙古自治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理》的有关规定
办理条件:符合城市规划要求;
申报材料:1、拆迁申请书;
2、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4、建设用地使用批准书;
5、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
6、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证明。
7、将现场规划许可证复印件及现场平面图提交一份;
8、办理拆迁许可证;
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
收费项目:交纳拆迁价格的: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