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152131011625313Q/202407-00011 | 组配分类: | 政府文件 |
| 发布机构: | 陈巴尔虎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 信息来源: | 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
| 名称: | 关于陈巴尔虎旗2024年天然草原暖季载畜量的公告 | 文号: | |
| 成文日期: | 2024-07-17 | 发布日期: | 2024-07-17 |
陈政字〔2024〕151号 2024年7月17日
各苏木镇、国营牧场:
为更好落实第三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严格实施禁牧休牧和草畜平衡制度,解决草原过牧问题,依据《内蒙古自治区2023年草原监测报告》,结合《关于公布陈巴尔虎旗2023年暖季、冷季适宜载畜量的通知》,重新核定出2024年度陈巴尔虎旗天然草原暖季载畜量为6.75亩/羊单位。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基本草原保护条例》第四十二条,一只羊等于一个羊单位、一头牛等于五个羊单位、一匹马等于六个羊单位、一峰骆驼等于七个羊单位、一头驴等于三个羊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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