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152131011625313Q/202304-00008 | 组配分类: | 政府文件 |
| 发布机构: | 陈巴尔虎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 信息来源: | 政府办公室 |
| 名称: | 使用国有土地告知书 | 文号: | 陈征告知〔2023〕9号 |
| 成文日期: | 2023-04-13 | 发布日期: | 2023-04-13 |
陈征告知〔2023〕9号 2023年4月13日
呼伦贝尔农垦特泥河农牧场有限公司:
特泥河农牧场有限公司现代化农牧业社会化服务综合体建设项目拟使用你公司国有土地0.8043公顷,其中农用地0.8043公顷(天然牧草地),依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发布自治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内政办发〔2020〕16号),土地补偿标准为:特泥河农牧场位于Ⅰ区片,牧草地土地补偿标准9.5175万元/公顷。你公司对拟定土地补偿、安置标准及工作持有异议者,可到旗自然资源局或征地小组质询,也可依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第19条规定,在7日内向旗自然资源局或征地小组申请举行听证会,逾期未提的,视为放弃听证。
告知后,凡在拟使用范围内抢栽、抢种青苗和抢建的地上附属物,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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