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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陈巴尔虎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信息来源: 政府办
名称: 关于进一步提高旗政府党组会议质量和效率的通知 文号:
成文日期: 2021-09-26 发布日期: 2021-09-26

关于进一步提高旗政府党组会议质量和效率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26 16:51 来源:政府办 浏览:2372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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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政办发﹝2021﹞37号    2021年9月26日

 

各苏木镇、旗直各部门:
    旗政府党组会议是旗政府党组研究审议“三重一大”事项的重要决策性会议,是旗政府党组实施集体领导的重要组织形式。为进一步加强旗政府党组会议管理,切实提高会议质量和效率,确保旗政府党组工作部署有效落实,依据《中共陈巴尔虎旗人民政府党组工作规则》,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议题报送质量
   (一)提请旗政府党组会议审议的议题,须由议题涉及的主办单位按公文处理程序呈报旗政府,由分管副旗长审核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通过后,由分管副旗长报请旗政府党组书记确定后,由旗政府办公室综合股汇总。
   (二)主办单位要对拟提请旗政府党组会议审议的议题进行广泛调研、充分论证,确保议题符合政策和我旗实际,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分管副旗长要在会前组织有关部门深入研究讨论,形成具体方案,确保决策事项合法、合规和风险可控。
   (三)主办单位报送议题须同时递交相关材料:一是提交会议审议事项及方案的汇报提纲、起草说明;二是提交会议审议事项的具体方案;三是议题有关文件、依据;四是《旗政府党组会议议题提交审批单》(见附件2);五是建议会议强调和明确的事项要求。
议题所涉及的汇报提纲、起草说明要重点突出、紧扣主题,有针对性地汇报议题核心内容和需议定的事项。汇报时要思路清晰,每个议题汇报时间原则上不超过5分钟。对会前协商已达成一致意见的,不再作不必要的陈述和补充。
   (四)旗政府办公室综合股及相关副主任要对拟定议题及议题材料严格把关、认真审核。特别是建议会议强调和明确的事项要求,要统筹考虑、反复研究,经分管副主任审核后于会前1天报送至旗政府办公室综合股承办人员。
   (五)旗政府办公室一般提前2-3天征集会议议题并进行汇总。旗政府工作部门党委(党组)应结合各自工作实际,探索建立议题定期梳理汇总机制,并及时报送旗政府办公室综合股,确保议题有序、高效提交党组会议审议。
议题确定后,如确有紧急事项需要上会研究,经分管副旗长审核,并报请旗政府党组书记同意后,由旗政府办公室相关股室及时补充完善所需手续和材料。
   (六)存在下列情况的原则上不安排旗政府党组会议审议:
    1.会前未经部门党委(党组)研究审议的事项;
    2.会前未进行有效协商、协调和论证的事项;
    3.议题涉及资料未经旗政府分管副主任及分管副旗长审阅、研究、同意的事项;
    4.其他事项。
    二、进一步严肃党组会议纪律
   (七)旗政府党组会议汇报和列席单位一般应由各苏木镇、部门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参会。参会单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须事先向旗政府党组书记请假,同意后书面报告旗政府办公室综合股承办人员,再委派其他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旗政府机关党组成员按会议议题情况列席旗政府党组会议,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须向旗政府办公室主任请假。
   (八)参会人员要遵守会议纪律和保密纪律,按时到会,不得迟到、早退,不得向外泄露党组会议讨论情况及其他需要保密的内容。
   (九)旗政府办公室将适时对党组会议纪律情况进行通报。
    三、进一步强化会议决议落实
   (十)旗政府党组会议形成决议后,各苏木镇和部门要坚决贯彻、迅速落实。会议讨论通过的决议,一般应在会议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执行,有重大修改意见需要协调的,一般应在7个工作日内执行。需以旗政府党组名义上报的文件,一般应在会议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报送,有重大修改意见需要协调的,一般应在7个工作日内报送。
   (十一)旗政府党组会议纪要由旗政府办公室负责起草,会议纪要行文应严谨、简明、准确,与会议所作决议一致,一般应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起草及送审工作。
   (十二)旗政府党组会议决定的事项和部署的工作,由旗政府督查室进行督办落实。 

    附件:旗政府党组会议议题提交审批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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