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旗发展和改革局: 经研究决定: 免去宝日玛同志旗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曲淑梅同志旗发展和改革局西开办主任职务,保留正科级领导职务待遇。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国务院
智能问答
政务微信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