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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陈巴尔虎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信息来源: 政府办
名称: 陈巴尔虎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博爱一日捐”活动的通知 文号:
成文日期: 2020-07-24 发布日期: 2020-07-24

陈巴尔虎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博爱一日捐”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7-24 16:09 来源:政府办 浏览:1577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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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政办字〔2020〕68号    2020年7月24日

                           

各苏木镇人民政府、旗直各部门、驻旗各单位:

  为落实《关于做好2020年“博爱一日捐”活动的通知》(呼政办字[2020]44号)文件,为进一步做好2020年“博爱一日捐”募捐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博爱一日捐”活动的重要意义

  “博爱一日捐”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和《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办法》的有关规定,经自治区党委、政府批准,自治区红十字会组织开展的一项公益活动。十五年来,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广大爱心人士积极参与,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效益,形成了募捐长效机制。通过开展“博爱一日捐 春节送温暖”、“博爱一日捐 助你上大学”、“光明行”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手术、“红十字博爱送万家”等社会公益活动,实施救助困难家庭大病患者等人道救助公益项目,为困难群众送去党和政府及社会各界的关心和温暖,在改善困难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助力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2020年是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决胜之年。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任务十分艰巨。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强调要坚持“人民至上、依靠人民、造福人民、植根人民”,进一步阐发了“人民至上”的执政理念,指明了为民履职的实践思路。各部门、各单位要从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一切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的高度,进一步深化对“博爱一日捐”活动凝聚在凝聚人道力量参与脱贫攻坚、助力疫情防控、补充民生短板、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方面重要作用的认识,进一步统一思想,把“博爱一日捐”活动作为聚人心、暖民心、促和谐,助力打造祖国北疆亮丽风景线的长期任务认真落实好、坚持好。

  二、组织开展好“博爱一日捐”活动

  (一)活动内容 

  1、募捐范围:全旗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驻旗各单位、各企业、个体工商户、驻军部队等。 

    2、募捐款用途“博爱一日捐”善款按照要求交到旗红十字会统筹安排使用。旗红十字会要严格执行《内蒙古自治区“博爱一日捐”募捐资金收支管理办法》,科学合理地安排和使用募捐资金,将“博爱一日捐”20%的资金用于备灾救灾储备金;30%的资金用于人道救助、灾害救援并继续巩固“博爱一日捐”传统救助项目;50%的资金用于围绕自治区统一部署的人道公益项目工程和符合红十字会宗旨的民生项目。

  3、救助对象:全旗遭受自然灾害的受灾群众、城乡特困居民、大病患者(患20种疾病的居牧民、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困难企业特困职工、贫困学生和旗外国内重大自然灾害等。 

  (二)活动安排 

  募捐工作自7月15日正式启动,由旗红十字会牵头,集中开展组织捐款、物资募捐接收活动。开展集中捐款活动9月末结束,各单位将“博爱一日捐”捐款款项自行到旗信用社存款后,凭存款凭证前往旗红十字会开具捐赠收据。

  单位全称:陈巴尔虎旗红十字会

  捐款账号:2000301220000000010322

  (三)募捐标准

  1、2020年上级下达我旗募捐任务总额为60万元。

  2、全旗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及条管单位参照2019年捐款额度标准完成募捐活动。

  3、企业、个体私营工商业者参与率达到80%以上。

  4、参考全市募捐款基准,核定:月实领工资额在7000元以上者每年捐款500元,月实领工资在5000元以上者每年捐款为300元,月实领工资在4000元以上者每年捐款为200元,月实领工资在4000元以下者每年捐款100元。

  (四)活动要求 

  1、各部门要积极配合并大力支持红十字会的募捐活动,认真落实,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率先垂范,并指派专人负责;做好“博爱一日捐”活动的宣传工作,踊跃捐款,按时完成任务。

  2、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大“博爱一日捐”活动的宣传力度,在全社会大力倡导人人参与公益、人人奉献爱心的公益理念,大力宣传报道在募捐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引导社会文明新风尚。精心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系列宣传活动,褒扬爱心奉献行为。宣传部门和主流媒体要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利用网络、电视台、电台等媒体宣传“人道、博爱、奉献”红十字精神,加大对开展公益慈善活动的宣传和支持力度。

  3、旗直机关、事业单位和武警支队、驻旗单位的募捐工作由各单位(系统)负责组织;旗直各大企业、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个人的捐款统一由旗红十字会负责接收。 

  4、旗红十字会将各部门完成“博爱一日捐”捐款情况以书面形式报送至其上级主管部门,作为年度考核评先选优的参考依据。依规在一定范围内公布捐款情况。

  5、旗红十字会要安排专人负责捐款的接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募捐款的接受、管理和使用;加强内部自律机制,增强工作透明度,及时对捐款款接收和使用情况进行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让捐赠者放心、使受助者满意。确保最需要救助的困难群众及时得到救助,把善款用好,把好事办实,发挥最大的社会效益。要进一步加强红十字会监事会内部监督,严格落实“博爱一日捐”资金年度审计制度,主动接受各方面监督,确保捐赠资金安全有效运行,维护红十字会公信力。

  (五)其他事宜 

  捐款接收单位:

  陈巴尔虎旗红十字会(陈旗行政综合楼122室)

  联系人:哈斯    6717142  18147011982

        孟雪姣  6717194  151748448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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