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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陈巴尔虎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信息来源: 政府办
名称: 关于印发《陈巴尔虎旗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成文日期: 2019-11-07 发布日期: 2019-11-07

关于印发《陈巴尔虎旗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1-07 16:46 来源:政府办 浏览:956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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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政办发〔2019〕30号    2019年11月7日

 

旗直各有关部门:
    经旗政府同意,现将《陈巴尔虎旗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陈巴尔虎旗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在全社会倡导节约用水和保护水资源的良好风尚,促进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加强水资源管理,提高用水效率及效益,实现节水型社会建设的目标任务,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开展2019年度旗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的通知》(内水资[2019]34号)文件要求,结合我旗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新时期水利工作方针,认真落实节水优先战略部署,大力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加快实现从供水管理向需水管理转变,从粗放式用水方式向高效用水方式转变,从过度开发水资源向主动节约保护水资源转变,积极培育节水型生产模式和消费模式。以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为抓手,以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为核心,形成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全民参与的节水型社会运行机制,把节水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全过程。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全民参与,以旗人民政府为主体,发挥政府宏观调控和引导作用,协调强化部门联动,具体落实相关节水措施;落实目标责任,完善监督考核机制。鼓励公众广泛参与,形成全社会参与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的良好风尚。
  坚持总量控制、节水优先,规范用水行为。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严格控制用水总量,规范用水行为,合理开发利用水资源,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
  坚持制度保障、完善机制、创新制度。加强节水制度建设,形成促进高效用水的制度体系。以市场机制为节水导向,以科技创新为动力,推动各行业节水,建立全社会水资源循环利用体系。
  坚持抓实节水基础工作,整体推进,以节水型企业、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和节水型居民小区等节水型载体建设为基础,推进各行业节约用水;统筹人、财、物各种要素,聚集优势力量,全力推进县域节水,确保节水达标。
  三、总体目标
  通过节水型社会建设,到2019年我旗形成节水型社会的基本框架,形成比较完善的节水体系和节水制度;水资源分配使用合理且满足生产、生活、生态发展的需求;公众节水意识普遍增强,加速淘汰浪费水资源、污染水环境的落后生产工艺、技术、设备和产品,推广高效节水技术,加大疏干水、再生水回用,提高用水重复利用率;用水总量控制、灌区灌溉水利用系数及管网漏损率等均能达到考核要求;污水处理率和中水利用率大幅提高。
  四、主要任务
  (一)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严格用水定额管理,规范计划用水管理。
  严格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和取水许可审批,严格执行《内蒙古自治区行业用水定额标准》,严禁超计划超定额用水;制定年度用水计划,严格按照用水定额和计划用水下达的用水量开展水资源税征收工作。
  (二)完善用水计量,推广高效节水技术。
  加大计量安装力度,重点取水单位全部实施远程在线监控,取水许可管理范围内一级计量安装率达到100%;提高农业灌溉用水计量率。取水计量设施管理和检查日常化,并定期校验,确保用水计量设施安全运行,准确计量。
  (三)健全水价机制,落实节水“三同时”管理。
  充分发挥价格杠杆对促进节水的作用,城镇居民生活用水实行阶梯水价制度,非居民用水实行超计划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按标准足额征缴水资源税。开展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配合地税局做好我旗水资源费改税试点相关工作,利用水资源税的调节功能,促进水资源的节约、利用和保护。新(改、扩)建设项目全部执行节水“三同时”管理制度,使用公共供水和自备水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均必须配套建设节水设施和节水器具,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四)开展节水型载体建设,引领节水型单位创建活动。
  将节水型企业、公共机构、社区等节水载体建设作为达标建设的重点,提高节水型单位建成率。按照“以点带面、先易后难、全面推进”的工作原则,开展节水型单位创建工作。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成率≥50%,节水型企业建成率≥50%,节水型居民小区建成率≥20%。充分发挥节水标杆单位的示范效应,起到以点带面、示范带动的作用。
  (五)大力发展城镇节水,着力加强节水设施建设。
  加快城镇工作管网改造进度,完善管网检漏制度,降低管网漏失率;积极推广节水型用水器具,采取有效措施尽快淘汰不符合节水标准的用水器具;新建的公用和民用建筑中,均要安装节水标准器具,鼓励居民优先使用节水器具。
  (六)提高疏干水、再生水利用,加快配套设施的建设。
  提高矿山疏干水利用率;加大污水收集和处理力度,加快建设再生水利用设施,建立再生水替代新水优惠政策。城镇绿化、道路清扫、生态景观等领域优先使用再生水。积极推进用再生水置换工业生产用地下水的工作。
  (七)加大节水宣传力度,强化公众节水意识。
  开展节水公益宣传活动,普及水情知识和节水知识,加大节水宣传力度,强化公众节水意识。广泛开展政策、法规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和互联网对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进行广泛、深入、持久的宣传,提高全民节水意识,政策认识水平和法制观念,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五、实施计划
  (一)组织实施
  由陈巴尔虎旗水利局负责全旗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其他相关部门配合完成达标建设工作任务。
  (二)年度工作计划
  1.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阶段
  编制《陈巴尔虎旗县域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工作方案》,成立旗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领导小组及工作机构,开展节水型社会的宣传教育活动。
  2.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内水资[2017]65号)文件要求,结合我旗实际,确立并开展节水型企业、节水型单位等示范点。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的宣传教育工作;推进节水型小区评比;根据节水型社会建设需要,开展农业水价改革工作;加强城镇行业和居民用水计划管理;推广先进的节水技术经验;初步建立节水型社会的运行机制、参与机制和政策保障机制,全面开展各项工作,确保各项指标按期达到标准要求。
  3. 第三阶段:自评申报阶段
  对各项成果进行内部验收、自评,对未完成部分限期整改,总分达到85分以上,申请提交相关申报材料:自评分情况及逐项说明材料,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总结和相关资料。
  4. 第四阶段:验收阶段
  对节水型社会建设进行再总结和评估,迎接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验收。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落实目标任务。
  全旗各部门要将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充分认识节水型社会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明确具体措施和任务分工,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并达标。旗水利局要进一步加强对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的统筹,协调住建局、发改委、工信局、文旅局、统计局、财政局等相关部门,指导、督促各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好各项节水工作任务。
  (二)加强宣传教育,形成良好氛围。
  加强对节水宣传工作的领导,把节水宣传作为水资源管理和节约用水管理的一项日常工作来抓,使节水宣传工作作为一项基础工作长期开展。通过充分宣传、广泛动员,倡导科学用水方式,增强全社会珍惜水、爱护水的意识,在全旗初步形成关心水、节约水的社会风气和浓厚氛围,保障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
  (三)完善激励机制,调节用水行为。
  发挥政府在县域节水型社会工作中的主导地位,研究制定鼓励生产和使用再生水的技术支持与税收优惠政策,降低再生水生产和使用成本,积极支持重点节水工程建设。加大对工业节水技术改造的支撑力度,本级财政对节水项目建设、节水技术推广等实行补贴或其他激励政策,积极鼓励民间投资,拓宽融资渠道,鼓励民间资本投入节水设备(产品)生产、农业节水、工业节水改造、城镇管网改造、污水处理等项目。
 

附件:1.陈巴尔虎旗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2.陈巴尔虎旗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任务清单

 

附件1:


 
陈巴尔虎旗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杨爱军     旗政府副旗长
    副组长:陶  道     旗水利局局长
    成  员:宝  锁     旗发改委主任
         王胜利     旗工信局局长
        钟寿全     旗住建局局长
                何  岩     旗财政局副局长
        乌仁塔娜   旗统计局局长
        吴玉刚     旗自然资源局局长
        徐桂芳     旗文旅局局长
        吴  明     旗水利局副局长
        李  斌     旗城市供水管理站站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旗水利局,吴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今后,除旗领导外,其他人员若有变动,由领导小组自行调整。此项工作结束后,领导小组自行撤销,旗政府办公室不再另行发文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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