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组配分类: | 政府办公室文件 | |
| 发布机构: | 陈巴尔虎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 信息来源: | 政府办 |
| 名称: | 关于调整陈巴尔虎旗第三次国土调查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及组织机构有关事宜的通知 | 文号: | |
| 成文日期: | 2019-05-06 | 发布日期: | 2019-05-06 |
陈政办字〔2019〕29号 2019年5月6日
各苏木镇人民政府、旗直相关部门: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全区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内政发﹝2017﹞155号文件)、《关于成立内蒙古自治区全国土地调查专项工作组织机构有关事宜的通知》(内土调查办发﹝2018﹞1号文件)、呼伦贝尔市自然资源局《关于成立呼伦贝尔市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专项工作组织机构有关事宜的通知》(呼国土资字﹝2018﹞40号)文件精神,为全面做好我旗第三次国土调查的组织协调工作,根据人事变动情况,特调整陈巴尔虎旗第三次国土调查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及组织机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及成员
组 长:特木日胡 旗委副书记、政府旗长
副组长:王昆鹏 旗政府副旗长
成 员:新吉乐 旗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吴玉刚 旗自然资源局局长
宝 锁 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巴雅尔图 旗民政局局长
何 岩 旗财政局副局长
福 山 旗生态环境局局长
钟寿全 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武 全 旗农牧和科技局局长
张绍均 旗林业和草原局局长
陶 道 旗水利局局长
乌仁塔娜 旗统计局局长
徐子荣 旗交通运输局局长
石 刚 旗国有土地交易储备管理中心主任
罗永胜 巴彦库仁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赵大鹏 宝日希勒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贝 尔 呼和诺尔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唐晓英 东乌珠尔苏木党委副书记、苏木达
哈斯门德 西乌珠尔苏木党委副书记、苏木达
阿拉坦巴根 巴彦哈达苏木党委副书记、苏木达
阿巴图 鄂温克民族苏木党委副书记、苏木达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旗自然资源局(以下简称“旗国土调查办”),具体负责全旗第三次国土调查的组织实施工作。办公室成员如下:
主 任:吴玉刚 旗自然资源局局长
副主任:石 刚 旗国有土地交易储备管理中心主任
成 员:姜志国 旗自然资源局信息中心主任
刘胜涛 旗自然资源局土地资源办主任
王玉鑫 旗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
李晓辉 旗自然资源局办公室主任
贾 英 旗自然资源局会计
贾崇杰 旗自然资源局执法监察办主任
刘 喜 旗自然资源局测绘矿产办主任
韩英波 旗国有土地交易储备中心副主任
王志远 东乌珠尔自然资源所所长
牛树禄 宝日希勒自然资源所所长
联络人:石刚,联系电话:13947004066。
具体职责:
1.组织拟定国土调查工作相关文件、制度,指导各地落实国土调查政策和相关精神、技术规程、规范和数据库建设标准。
2.编制旗级第三次国土调查工作方案计划,统筹经费预算编制、上报工作;审核编制全旗国土调查工作计划及年度调查计划;统筹协调调查任务实施的政府采购。
3.组织开展新闻宣传、舆论引导和对旗本级国土调查人员以及专业队伍的业务培训,接受上级的工作任务。
4.编制陈巴尔虎旗国土调查实施方案、实施细则,制定加强质量监督管理等意见;负责旗级国土调查承担单位、技术方案的备案;组织旗级调查任务的实施,监督指导调查任务的实施。
5.组织收集全旗国土调查基础资料、城镇村基础航空影像生产及坐标转换;负责组织国家、自治区调查基础底图的接收和下发等。
6.按照第三次国土调查中土地权属纠纷处理办法指导各地调查涉及土地权属纠纷调处及不动产登记衔接的相关工作。
7.指导国土调查数据库的建设。
8.组织制定旗级耕地质量和耕地分等定级方案,指导开展耕地质量等级和耕地分等定级工作,组织开展旗级耕地质量等级和耕地分等定级成果汇总和分析,建立旗耕地质量等级和耕地分等定级成果数据库。
9.负责指导各地对旗级国土调查成果的自检。
10.负责旗级调查基础资料归档和调查成果的编写;负责调查基础信息的应用与服务。
11.承担自治区、呼伦贝尔市交办的相关任务
为做好全旗国土调查工作的衔接,及时沟通对接具体事项,设立部门联络员。部门联络员为日常工作联系人员,负责本部门的业务工作沟通对接,对有关工作进行指导、协调等。具体如下:
额日黑 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额日图 旗民政局区划地名股负责人
哈 斯 旗财政局经济建设股股长
王海昌 旗环保局办公室负责人
黄志强 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建股股长
冯峰杰 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规划股股长
额尔德木图 旗农牧和科技局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主任
白水清 旗林业和草原局资源股股长
阿力斯 旗水利局办公室秘书
格日乐图 旗统计局法规普查股股长
宝 石 旗交通局公路养护站办公室负责人
何兆军 巴彦库仁镇人民政府城建发展办副主任
杨 波 宝日希勒镇人民政府城建助理
哈木图 呼和诺尔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白锐峰 东乌珠尔苏木人民政府副苏木达
苏茹德 西乌珠尔苏木苏木人民政府城建助理
特木其乐图 巴彦哈达苏木人民政府副苏木达
杨哈斯巴根 鄂温克民族苏木人民政府城建助理
二、内设机构及职责
办公室设综合协调组、调查核查组、耕地等级专项组。
1.综合协调组
组 长:王玉鑫 旗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
成 员:刘胜涛 旗自然资源局土地资源办主任
姜志国 旗自然资源局信息中心主任
包 咏 旗不动产登记中心副主任
组织协调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有关文件的起草、重要会议的组织、文电处理、信息综合、新闻宣传、教育培训、人员管理、档案、保密、接待等工作;编制土地调查实施方案、宣传方案、质量管理意见、项目实施意见等;统筹经费预算编制上报工作,监督各项制度和计划执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工作人员从相关科室事业单位及基层抽调组成。
2.调查核查组:
组 长:姜志国 旗自然资源局信息中心主任
成 员:王玉鑫 旗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
刘胜涛 旗自然资源局土地资源办主任
王志远 东乌珠尔自然资源所所长
牛树禄 宝日希勒自然资源所所长
负责国家统一制作的土地利用变化信息、调查基础图件的接收,组织相关材料基础资料的收集,承担全旗国土调查、年度变更调查地籍调查、权籍调查以及其他需要的基础数据的坐标转换等任务,组织开展实地调查,开展地类、属性数据质量的核查,指导开展国土调查数据库的建设和质量检查;开展地类数据质量自检;组织调查成果的统计汇总和上报和调查资料的归档管理,负责全旗国土调查信息的日常应用和成果的对外提供。工作人员由旗国土资源局相关人员组成,在旗自然资源局办公。
3.耕地等级专项组
组 长:刘胜涛 旗自然资源局土地资源办主任
副组长:额尔德木图 旗农牧和科技局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主任
成 员:韩英波 旗国有土地交易储备中心副主任
牛树禄 宝日希勒自然资源所所长
组织编制耕地质量等级和耕地分等定级调查评价实施方案、技术方案等;组织开展耕地质量等级和耕地分等定级成果;组织全旗耕地质量等级和耕地分等定级成果汇总与分析及数据库建设。工作人员由旗自然资源局土地资源办、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旗农牧科技局抽调相关人员组成。
三、责任分工
(一)科室责任分工
不动产登记中心负责牵头组织本次调查工作,组织协调办公室日常工作;旗自然资源局办公室负责文件审修、编号、用印等协调相关事务性工作;财会负责调查经费预算保障管理等相关工作;土地资源办负责调查工作中涉及国土规划、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相关业务内容,调查中涉及耕地保护等相关工作,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衔接工作,调查工作中耕地分等定级、集约节约用地评价等相关工作中耕地等定级、集约节约用地评价等相关工作;执法监察负责调查工作中涉及土地违法问题的相关工作;
(二)相关事业单位责任分工
旗自然资源信息中心:对基础图件生产和坐标数据转换负总责。负责实施国土调查办下达的相关任务工作;负责调查工作中城镇村航空遥感影像基础图件获取、生产以及基础数据的坐标转换。对调查成果质量、全旗数据成果汇总、管理系统建设和应用;组织参与调查相关技术性工作,组织相关基础资料的收集和分发;协助调查办开展实地调查工作;组织调查成果的统计汇总;组织调查资料的归档管理、负责全旗成果管理上报。负责国土调查数据库质量的旗级检查;指导开展国土调查数据库的建设,负责国土调查成果旗级数据库和服务系统建设与维护,负责组织旗级国土调查信息的日常应用和成果对外提供。
旗农牧和科技局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在旗农牧和科技局的统一领导下负责全旗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工作。健全耕地质量等级评价指标体系,开展耕地质量等级评价,开展耕地质量调查、样品采集与监测,建立旗级耕地质量评价数据库,汇总分析耕地质量等级成果,做好与第三次国土调查成果衔接。
旗不动产登记中心:负责调查办下达的相关任务工作;指导国土调查中土地权属纠纷工作;承办国土调查中的重大土地权属纠纷案件处置;负责调查工作中与不动产登记的衔接工作;负责调查工作中与不动产登记相关的成果提供、参与权籍调查、不动产登记资料的收集整理和数据分析工作以及旗国土调查办交办的其他事项。
今后,除主要领导外,领导小组成员及组织机构成员有所变动则自行调整,旗政府办公室不再另行发文。待此项工作结束后,领导小组及其组织机构自动撤销。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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