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组配分类: | 政府办公室文件 | |
| 发布机构: | 陈巴尔虎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 信息来源: | 政府办 |
| 名称: | 关于建立陈巴尔虎旗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 文号: | |
| 成文日期: | 2019-09-13 | 发布日期: | 2019-09-13 |
陈政办字〔2019〕115号
各苏木镇、旗直各部门,驻旗有关单位: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服务实施细则〉的通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通知》要求,旗政府决定建立陈巴尔虎旗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以联席会议制度替代旗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在旗政府领导下,联席会议履行以下职责:
(一)统筹协调全旗公共资源交易工作;
(二)协调解决公共资源交易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研究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化改革中的重要工作;
(三)承担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组织保障,督促协调各部门做好公共资源交易有关工作;
(四)完成旗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及时报告有关工作进展情况。
二、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总召集人由政府旗长担任,召集人由常务副旗长担任,政府办、编办、发改委、工信局、财政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林草局、农科局、卫健委、司法局、生态环境局、外事办(商务局)、市场监管局、医保局、政务服务局等部门为成员单位。
三、工作机构和职责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旗政务服务局,办公室主任由旗政务服务局局长兼任,副主任由旗农村牧区产权交易中心主任兼任。各成员单位确定1名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相关股室负责人担任。
联席会议办公室主要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负责联席会议的组织、联络和协调工作;协调、督促各成员单位履行工作职责,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对全旗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完成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旗发改委、工信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林草局、农科局、卫健委、生态环境局、外事办(商务局)、市场监管局、医保局主要职责:依法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公共资源交易实施行业监管,依法查处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健全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制度;建立健全市场主体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制定有关奖惩办法。
旗政府办公室、编办、人社局、司法局主要职责:负责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组织人事及法制保障工作。
四、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经总召集人或召集人同意后,召开全体会议或部分成员单位会议,成员单位可以提出召开会议的建议。主要任务:决定重要工作计划、任务指标;针对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政策措施;通报工作落实和任务完成情况,分析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解决建议。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经与会成员单位同意后印发有关部门,同时报旗政府。
五、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和确定的工作任务,及时、主动研究和解决公共资源交易工作中的问题;互通信息,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形成高效有序的长效工作机制。
附件:旗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名单
附件
旗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名单
总召集人:特木日胡 旗委副书记、旗长
召 集 人:白曙光 旗委常委、常务副旗长
成 员:巴 拉 旗政府办公室主任
吴世晶 旗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宝 锁 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王胜利 旗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何 岩 旗财政局副局长
李 成 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吴玉刚 旗自然资源局局长
钟寿全 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徐子荣 旗交通运输局局长
陶 道 旗水利局局长
张绍钧 旗林业和草原局局长
武 全 旗农牧和科技局局长
勤 学 旗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彩 霞 旗司法局局长
福 山 旗生态环境局局长
赵银虎 旗外事办(商务局)主任
苏布德 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道日娜 旗医保局局长
珍 娜 旗政务服务局局长
王建波 旗农村牧区产权交易中心主任
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珍娜(兼),办公室副主任:王建波(兼)。
今后,各成员单位因人事变动,需要调整本单位成员的,由该单位将接替人员名单书面报联席会议办公室。除联席会议总召集人和召集人变动外,不再另行发文。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