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组配分类: | 政府办公室文件 | |
| 发布机构: | 陈巴尔虎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 信息来源: | 陈巴尔虎旗人民政府公报 |
| 名称: | 陈巴尔虎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陈巴尔虎旗肉羊政策性保险保费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 文号: | |
| 成文日期: | 2018-01-30 | 发布日期: | 2018-01-30 |
陈政办发〔2018〕1号 2018年1月30日
各苏木镇政府,旗政府有关部门,驻旗有关单位:
为有效降低肉羊养殖风险,着力提高畜牧业保险保障能力,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现将《陈巴尔虎旗肉羊政策性保险保费补贴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陈巴尔虎旗肉羊政策性保险保费补贴实施方案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农牧业厅、林业厅、保监局《关于财政资金支持深化自治区政策性农业保险改革的通知》(内财农〔2017〕299号)和自治区财政厅、农牧业厅、保监局《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2017年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内财农〔2017〕376号)精神,结合我旗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基本思路
坚持以服务畜牧业生产宗旨,按照“政府主导、政策支持、市场运作、自愿参与、协同推进”的要求,发挥农业政策性保险在促进畜牧业生产中的积极作用,加大政府扶持力度,在全旗开展肉羊政策性保险业务,有效降低肉羊养殖业风险,着力提高畜牧业保险保障能力,实现畜牧业稳定发展和牧民持续增收。
二、保险补贴内容
(一)保费补贴品种
保费补贴品种为肉羊。保险标的为全旗养殖者(以下简称投保人)饲养的3月龄以上肉羊,且生长和管理正常,具备完整的疫病疫苗接种手册和饲养记录等,并帐物相符。投保人以户为单位,投保牲畜数量不得超过牧户承包草场所核定载畜量。
(二)保险补贴险种
肉羊天气指数保险。
(三)保险责任范围
在保险期间内,投保人因发生雪灾和旱灾时,被迫将其饲养的由传统散放养状态转为舍饲或半舍饲养殖所发生的养殖成本增加部分的损失,保险人依据保险合同约定的赔偿标准进行赔偿。
(四)保障水平
1.单位保险金额按照保险标的遭遇雪灾、旱灾时消耗饲料成本的一定比例确定为羊150元/只(最高赔付金额为150元/只),其中:雪灾单位保险金额100元/只(最高赔付金额为100元/只)、旱灾单位保险金额为50元/只(最高赔付金额为50元/只)。
2.雪灾日保险金额按照羊1.5元/只计算(未达到赔付上限的以实际发生赔付金额为主,超过赔付上限的按照最高标准100元/只赔付)。旱灾最高赔付50元/只,以保险合同约定为主。保险金额=保险标的数量×单位保险金额。
3.具体承保区间为:
雪灾:自11月1日开始,至次年4月30日止。旱灾:自5月1日开始,至10月31日止。旱灾和雪灾灾情程度以气象部门发布的数据为准。
4.具体内容与养殖户与承保公司签订的承保合同为主。
(五)保险费率
肉羊的保险费率为10%。
(六)保费补贴政策
根据《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险费补贴管理办法》(财金〔2016〕123号)、自治区财政厅、农牧业厅、林业厅、保监局《关于财政资金支持深化自治区政策性农业保险改革的通知》(内财农〔2017〕299号)和自治区财政厅、农牧业厅、保监局《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2017年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内财农〔2017〕376号)精神,羊肉天气指数灾害保险保费15元/只。国家自治区承担保费的40%,每只羊6元,市和旗财政承担30%,每只羊4.5元(其中市本级0.9元/只、旗级承担3.6元/只)。养殖户承担30%,每只羊4.5元。
(七)保费的缴纳
1.投保人必须按照本方案规定的比例自行缴纳保费。市、旗级财政承担的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由两级财政向保险机构直接拨付。
2.鼓励保险经办机构通过“无赔偿优待”的方式对本保险期限内无赔偿的投保牧户和养殖企业,在下一保险期内给予一定的保险费减免优惠。
(八)保险理赔
肉羊政策性保险经办机构应当科学、合理地拟定保险条款,充分吸纳各苏木镇和旗财政、农牧业、牧民代表的意见。各经办机构要严格执行依据条款据实赔付,做到“大灾大赔、小灾小赔、无灾不赔”。经办机构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协议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赔偿的保险金支付给被保险人。
三、工作要求
(一)保险出单必须规范
保险经办机构应在投保人缴齐应承担保费后在出具保险凭证(见费出单),并据此申请财政保费补贴资金,养殖户承担的保险没有缴齐,不能申请财政保费补贴。保险承办机构不能以任何形式承诺不收取投保人保费。
(二)保险凭证必须到户
保险凭证要载明投保标的详细资料、保险责任、保险金额、财政提供的保险补贴、投保人自缴的保险金额等信息,以及理赔流程、定损办发等,及时得到公开透明。
(三)现场查勘必须严谨
保险经办机构应做到“出险报案、现场查看、快速理赔、赔付到卡”,确保程序规范,采集数据准确。
(四)加强保险保费补贴工作的监管
各苏木镇要认真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切实加强肉羊保险保费补贴工作的监管,对辖区肉羊保险保费补贴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研和督导,了解畜牧业保险承保、理赔、公示和资金发放等重点环节的情况,及时纠正和解决肉羊政策性保险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切实保护投保人的合法权益。保险经办机构要加强内部监督检查和管理,每年定期开展政策宣传、保单签订、勘查定损、理赔等环节进行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保障依法合规开展肉羊保险保费补贴工作。
四、责任分工
(一)旗人保财险公司牵头办理好全旗肉羊政策性保险保费补贴的具体工作落实。
(二)旗财政部门做好保费补贴资金的筹集、拨付、管理各项工作,与相关部门协同配合,共同把肉羊保险保费补贴工作落到实处,及时开展肉羊政策性保险资金绩效评价。
(三)各苏木镇政府及旗农牧业部门要协助保险经办机构做好清查登记,保费收缴、现场勘查和理赔定损工作。充分发挥部门职能,配合保险机构研究确定投保标的数量和清算实际被保险数量。
(四)旗气象部门要确保提供灾情信息准确。要及时提供气象资料特别是发布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配合保险经办机构为参保牲畜灾害评估各灾害数据测定提供相关数据,完善预警机制和开展防灾减损工作。
(五)保险监管部门要组织、协调保险公司开展肉羊政策性保险业务,监督管理保险市场,依法查处保险违规违法经营行为,切实维护保险人的合法权益。
(六)保险经办机构要严格规范经营,认真履行职责,做好肉羊政策性保险的宣传、服务咨询、组织承保、资料整理、查勘理赔等各项工作,确保理赔款及时支付到投保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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