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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陈巴尔虎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信息来源: 陈巴尔虎旗人民政府公报
名称: 陈巴尔虎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全旗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成文日期: 2017-05-08 发布日期: 2017-05-08

陈巴尔虎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全旗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5-08 00:00 来源:陈巴尔虎旗人民政府公报 浏览:8636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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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苏木镇人民政府、旗直各部门、驻旗各有关单位:
  现将《2017年全旗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17年全旗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夏季火灾防控工作,确保全旗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根据公安部、自治区政府、公安厅、消防总队的部署要求,旗政府决定从2017年4月中旬至党的十九大闭幕,在全旗集中开展夏季消防检查。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中央、自治区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公共安全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围绕党的十九大、自治区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联合国防治荒漠化公约第13次缔约方大会和第九届全区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等重大活动安保任务,紧盯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强化火灾防控基础,深化消防宣传教育,确保党的十九大、自治区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联合国防治荒漠化公约第13次缔约方大会等重大活动期间不发生较大和有影响的火灾,夏季检查期间不发生重特大火灾,努力减少亡人火灾,确保夏季全旗火灾形势平稳。
  二、组织机构
  旗政府成立夏季消防安全检查领导小组:
  组  长:哈斯巴根     旗政府副旗长
  副组长:谭晓武       旗政府法制办主任
        包双全       旗公安局副局长
       高贺男       旗消防大队大队长
            丹德尔       旗消防大队教导员
  成  员:王宪荔       旗综治办主任
        宝  锁       旗发改局局长
        韩玉荣       旗财政局局长
        于  涛       旗安监局局长
        马光青       旗文体广新局局长
        道日娜       旗教科局局长
            包征武       旗住建局局长
            勤  学       旗卫计局局长
            赵银虎       旗民政局局长
            徐桂芳       旗人社局局长
            武  全       旗司法局局长
            斯琴毕力格   旗农牧局局长
            吕  东       旗国土局局长
            毕力格       旗交通局局长
            王昆鹏       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吴世晶       旗旅游局局长
            曹树超       旗气象局局长
            叶立宝       旗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崔国臣       旗经信局局长
            陶  道       旗水务局局长
            宫世民       旗国网陈旗供电公司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办公室,设在消防大队,办公室主任由消防大队大队长高贺男兼任。
  三、工作内容
  (一)强化社会火灾防范
  1.强化人员密集场所消防检查。督促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养老机构、劳动密集型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强化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对照落实“六加一”措施要求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改。加强“两人一室一站”(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消防控制室、微型消防站)建设和监管,落实“户籍化”管理,提升“四个能力”,提高自防自救水平。督促高层地下建筑、大型综合体等火灾高危单位落实严防严控措施,杜绝群死群伤火灾。
  2.加强易燃易爆单位消防治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的部署要求,对煤化工、石化企业集中和危化品事故高发区域开展消防安全风险评估。开展以煤化工为主的易燃易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重点检查煤化工企业消防设施运行和维保、企业及周边消防水源以及泡沫等其他灭火药剂储备等情况,督促指导大型煤化工及其他危险品企业建立专职消防队和工艺处置队“两支队伍”,提高专业处置能力。
  3.开展文物古建筑消防检查。要严格落实文物古建筑改、扩、建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和验收的要求,文物管理单位加强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增设独立式火灾报警器、简易喷淋系统、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推行物联网消防安全监控管理,落实消防设施和电气线路定期检测制度,严格用火用电管理,建立专职消防队或者微型消防站。
  4.推进消防安全社区、村(嘎查)创建。按照自治区综治办、公安厅联合下发的《创建消防安全社区活动实施方案》要求,全面推动全旗消防安全社区创建。规范社区、村(嘎查)消防管理、达到消防管理组织制度健全,消防通道安全畅通,电气及危险品管理规范,消防设施器材完整好用,消防宣传实效管用,微型消防站或农村消防站有战斗力的目标。社区要居民开展逃生自救演练,严禁电动自行车在居民楼道、楼梯间停放、充电,推广设置集中停放点和充电桩。党的十九大召开前60%的社区达标。
  5.开展电气火灾防范检查。按照国务院安委会电气火灾综合治理部署要求,各社会单位要建立健全用电安全管理制度,规范电器产品、电气线路安装敷设,并定期维护保养、检测。各苏木、镇和街道办事处要进一步排查居民住宅电表箱设置、线路连接是否安全规范。将电气线路改造纳入城中村、棚户区、老旧小区和传统村落改造内容。
  6.大力推进消防安全基础工作。所有建制镇完成消防规划(消防专篇)制修订。80%的苏木、镇和街道消防安全网格实现规范化管理。完成呼和诺尔镇牧区消防站升级改造任务和市政消防水鹤建设任务,消防水鹤完好率达到98%以上。所有重点单位和80%的街道社区按标准建立微型消防站。50%的商业区、旅游区、开发区等重点单位集中区域建立消防安全联防组织。
  7.因地制宜开展专项治理。根据我旗实际,夏季将重点开展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医院和旅游景点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行动。
  (1)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专项治理。重点检查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质量责任情况;检查施工现场是否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是否设置临时消防水源及消防设施、是否设置临时消防车通道并保持畅通、宿舍和办公用房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是否符合要求、外墙保温材料燃烧性能是否符合要求以及易燃、可燃外墙保温材料是否采取防火保护措施,进一步规范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
  (2)医院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将医院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纳入卫生部门开展的平安医院创建活动。重点检查医院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消防设施运行及维保、防火检查巡查、医护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病房楼开展应急疏散演练和灭火救援场地的设置等情况。
  (3)旅游景点消防安全专项治理。针对我旗旅游景点呈点多线长分布的特点和6月至8月旅游黄金季节即将到来,且第九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也将在呼伦贝尔市召开的实际,从保稳定、保民生、保大局的高度出发,将做好旅游季节的消防安全工作作为头等大事,坚决确保我旗旅游季节消防安全。重点检查旅游景点、宾馆饭店消防设施和器材配置、用火用电管理、疏散通道畅通等情况。同时,大力加强公安派出所对小型旅游场所的消防安全监管工作,加大执法力度,对存在的问题从严管理,从重处罚,严防此类场所失控漏管。
  (二)提升灭火救援能力
  1.深化执勤岗位练兵。消防大队要按照营区、基地、辖区5:2:3的时间比例,划分训练阶段,安排科目内容,做到“基础体能技能营区训、岗位专业技术基地练、辖区熟悉演练实地考”。要结合自治区成立70周年和民运会消防安保工作,依据自治区总队《灭火救援实战推演规程》,分别针对高层建筑、煤化工、城市综合体开展不少于1次的“全要素、全过程”实战演练,对涉庆场馆要做到“一馆一策”,要逐一开展熟悉演练。
  2.强化专业技术培训。结合辖区灾害事故特点,开展内攻搜救与紧急避险、危化品处置、交通事故救援等技术训练。强化基层官兵对个人安全防护和灭火救援装备器材性能熟悉掌握。要开展典型战例研讨,突出指挥技能研究,重点提升灾情侦察、评估决策、攻防组织、作战部署等能力。
  3.推进联勤联训工作。将专职消防队、微型消防站纳入调度指挥和执勤岗位练兵体系,指导开展灭火救援能力考核评价和比武竞赛活动。加大职业技能鉴定力度,公安消防部门管理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持证上岗率达50%以上。消防大队与辖区专职消防队灭火救援联合演练不少于1次,消防中队要对辖区微型消防站队员进行普训1次,达到“三知四会一联通、处置要在3分钟”能力要求。
  4.狠抓危化品灭火救援准备。对辖区危化品企业开展实地调查熟悉,修订完善数字化预案,定期开展实战演练。联合企业专职消防队、微型消防站和工艺处置技术小组开展技术培训和专项训练。结合实际组建灭火救援攻坚队,配强攻坚装备、灭火药剂和保障物资,具备跨区域作战和示范示教能力。
  5.规范执勤战备秩序。强化作战训练安全管控,严格火场秩序,避免人员伤亡事故发生。组织开展数字化预案编制工作,推广数字化预案应用软件。重大活动安保期间,要落实好战备要求,加强安全管控,加强执勤现场管控。抗洪抢险期间,要严格落实“五个绝不允许”纪律要求和操作规程。
    (三)深化消防宣传培训
  1.强化社会化宣传教育。结合消防安全社区创建活动,推进“消防宣传教育示范社区”建设、“社区消防宣传大使”评选命名活动,不少于60%的社区聘有“消防宣传大使”。60%以上的中小学校做到消防安全知识有教材、有师资、有课时;所有学校新生军训期间接受“四个一”消防安全教育。组织参加好消防夏令营活动、第二届全国儿童消防绘画作文和中小学生消防知识网络大赛。
  2.强化媒体宣传报道。消防大队每天发送微信、微博提示信息不少于1次,通信运营单位每月免费发送手机消防提示短信不少于1次。
  3.强化宣传阵地建设。旗电视台开设消防专栏1个,定期开展消防宣传,并要加大火灾隐患曝光力度,跟踪整改进度。各设有户外视频、楼宇电视、宣传橱窗的单位要广泛开展警示性、法制性宣传,普及消防知识。消防大队每周组织车辆上街巡回宣传不少于2次,消防监督员每周开展宣传教育不少于半天。
  4.强化社会消防培训。大力推动社会化培训工作,夏季消防安全检查期间对党政机关、行业部门、国有企业、街道乡镇、社区负责人和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以及公安派出所消防专(兼)职民警全部培训一遍。
  5.强化“消防应急疏散演练年”工作。将“消防应急疏散演练年活动”作为今年全旗宣传工作的主要载体,融合“平安社区”创建、“三项安保”宣传、消防宣传“进家庭”“进课堂”“进军训”、“119”宣传日等重点工作,统筹安排、协调推进,力争社会各界消防安全意识和防火灭火能力明显提高。
  (四)全力做好重大活动消防安保工作
  夏季检查期间,全国、全区重大活动集中, “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厦门金砖国家领导人会晤、党的十九大以及自治区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联合国防治沙漠化公约第十三次缔约方大会、第九届全区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等重大活动将举办,消防安保任务十分繁重。
  1.针对每一项重大消防安保任务,各地、各部门都要提前谋划,制定详细的消防安保方案,成立指挥机构,科学制定消防安保措施,层层落实安保责任,坚决完成各项安保任务。
  2.针对“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厦门金砖国家领导人会晤以及党的十九大等国家举办的重大活动,各地、各部门要加大火灾隐患整治力度,做好灭火救援跨区域增援准备,以我旗消防安全形势稳定保全国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3.针对呼伦贝尔市承办的第九届全区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消防安保工作的实际,积极做好我旗辖区的火灾防控工作,坚决杜绝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和有较大政治影响的火灾事故发生。
  四、工作措施
  (一)实施消防约谈。各级政府要对工作不力、火灾多发的属地政府和行业部门,以及久拖不改的火灾隐患单位进行重点约谈。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对措施不落实、问题突出的下级部门和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和消防安全责任人进行约谈。公安机关及消防部门要对大型连锁企业、国有企业、重点单位、重大火灾隐患单位、不放心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进行重点约谈,督促其向社会作出消防安全承诺。
  (二)严格监督执法。公安消防部门要落实“双随机、一公开” 及“每日一查”制度,监督抽查计划、检查结果每月向社会公开。对符合失火罪、消防责任事故罪“两罪”立案条件的,依法立案查处,倒逼责任落实。
    (三)组织媒体曝光。定期在主流媒体曝光重大火灾隐患和区域性火灾隐患,以舆论力量倒逼隐患整改。对严重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和火灾事故责任追究处理情况,及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
    (四)实行失信惩戒。推进消防安全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对不认真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严重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存在重大火灾隐患久拖不改的单位和个人,列入消防“黑名单”,建立并落实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五)层层捆绑责任。夏季消防检查期间,旗政府实行责任捆绑。旗政府领导和苏木、镇政府进行捆绑,大队消防监督员与二级重点单位及公安派出所进行捆绑,公安派出所与三级重点单位和辖区消防安全网格管理组织进行捆绑,通过责任捆绑,层层落实工作责任。
  五、工作步骤
  夏季消防检查分三个阶段开展:
    (一)部署发动阶段(4月中下旬)。各地召开会议、印发方案,层层动员部署,层层签订工作责任状。旗政府发布公告,所属地区、行业部门、街道、社区及社会单位广泛开展消防安全自查,人员密集场所的自查结果要通过张贴公告、户外视频、网络媒体等形式向社会公告,对消防安全进行承诺。
    (二)全面实施阶段(4月下旬至党的十九大闭幕)。各地按照方案,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定期调度、督导和通报,及时解决发现的问题,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1.4月下旬至5月中旬。全面启动夏季消防检查各项工作,全面开展消防安全自查和消防安全大培训,确保“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消防安全。
  2.5月下旬至8月中旬。按要求开展各项“规定动作”和“自选动作”,深入推进夏季消防检查工作任务落实,全力以赴做好自治区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消防安全保卫工作。
  3.8月下旬至9月中旬。逐步完成夏季消防检查各项工作任务,认真做好厦门金砖国家领导人会晤消防安全、联合国防治沙漠化公约第十三次缔约方大会消防安全保卫工作,确保活动安全。
  4.9月下旬至党的十九大闭幕。完成夏季消防检查基层基础工作任务,进一步强化社会面火灾防控措施,严管严控重点区域、重点场所,确保党的十九大消防安全。
    (三)总结考评阶段(党的十九大闭幕后5日内)。组织检查考评,总结经验做法,固化工作成效,完善火灾防控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要充分认识开展夏季消防检查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加强消防现实斗争、夯实火灾防控基础的重要举措,既要通过夏季消防检查稳定火灾形势,又要带动基层基础工作、促进源头治理。各行业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组织开展联合检查,推动落实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将夏季消防检查纳入议事日程,政府领导要带队检查消防安全工作,推动解决公共消防设施、消防队站、消防装备、重大火灾隐患等重大问题。各地要成立组织领导机构,明确职责任务,加强调度指挥,统筹推进各项工作任务。
    (三)广泛开展宣传。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夏季消防检查工作部署开展情况以及重点工作成效,推广典型经验,曝光重大火灾隐患,营造浓厚氛围。要针对夏季火灾特点,开展提示性消防宣传,普及安全用火用电常识以及自防自救知识,提高群众消防安全意识。
    (四)强化监督执法。公安消防部门和各派出所要加大消防监督执法力度,该曝光的必须坚决曝光,该处罚的必须坚决依法处罚,该强制执行的必须坚决依法强制执行,以强有力的执法惩治,警示社会、震慑违法。
    (五)严格督导检查。各地要分重点、分阶段组织开展督导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跟踪督促整改,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对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落实、进展缓慢的,将通报批评,并约谈单位负责人;对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事故的,严格实施责任倒查。
  各地、各部门、各大企业单位务于党的十九大闭幕后3日内将夏季消防安全检查总结报旗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消防大队,联系人:杨飞鹏,联系电话:131349398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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