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苏木镇人民政府、旗政府各相关部门、驻旗各单位:
为切实加强对呼和诺尔镇文物保护与利用,积极推进中东铁路遗址群建设,实现文物保护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管理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旗政府决定成立呼和诺尔镇中东铁路遗址保护委员会及中东铁路建筑群遗址保护专家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一)委员会组成人员
主 任: 赵达夫 旗委副书记、政府旗长
副主任: 毛宇彤 旗政府副旗长
安志峰 旗政府副旗长
委 员: 邢立全 旗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马根柱 呼和诺尔镇党委书记
马光青 旗文体新广局局长
宝 锁 旗发改局局长
赵银虎 旗民政局局长
佟玉宝 旗环保局局长
韩玉荣 旗财政局局长
道日娜 旗教科局局长
特木其勒 旗文体新广局副局长
格日乐图 旗住建规划局副局长
叶立宝 旗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副局长
那仁朝克图 旗档案史志局副局长
戈 伟 旗政府办督查信息股股长
呼和诺尔镇中东铁路遗址群保护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旗文体新广局,办公室主任:特木其勒(兼)。
(二)专家组成员
何秀娟 市文化局文化科科长
谭福杰 市群众艺术馆馆长
陈风山 市民族博物院副馆长
赵艳芳 市民族博物院历史部主任
格根图雅 呼和诺尔镇党委副书记、代镇长
格日乐图 旗住建规划局副局长
石高娃 旗旅游局副局长
特木其勒 旗文体新广局副局长
那仁朝克图 旗史志档案局副局长
二、工作职责
(一)委员会及专家组工作职责
1、审查文物保护单位名单、文物保护专项资金安排及使用情况;
2、审查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保护规划、重大政策措施,并督促相关文物保护单位组织实施;
3、协调、指导重大文物违法案件查处和拆除、迁移、重建文物保护单位等重大事件处理,解决文物保护工作中突出问题;
4、督促文物主管部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部门、单位依法履行职责;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委员会办公室职责
承担委员会及专家组日常工作,并对呼和诺尔镇文物保护工作进行协调、督促、检查和落实。
今后,除旗政府领导外,委员会其他成员及专家组成员需要调整的,由委员会办公室提出,经委员会主任同意后自行调整,旗政府办公室不再另行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