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组配分类: | 政府办公室文件 | |
| 发布机构: | 陈巴尔虎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 信息来源: | 陈巴尔虎旗人民政府公报 |
| 名称: | 陈巴尔虎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落实工作的通知 | 文号: | |
| 成文日期: | 2017-03-07 | 发布日期: | 2017-03-07 |
旗直各相关部门:
2017年1月12日,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7号)(以下简称《决定》),取消了39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其中涉及旗政府各部门共11项。按照上级统一要求,请各相关部门严格按照《决定》精神,切实做好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的落实工作。
一、各相关部门要将本部门权责清单中的行政权力同《决定》进行详细比对,梳理出需要取消的行政权力。并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权力监督管理办法》(自治区政府第208号令)规定的程序报请旗政府调整本级权责清单。
二、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决定》的要求,抓紧做好事中事后监管措施的落实和衔接工作,明确责任主体和工作方法,切实提高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系统性、协同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各相关部门务必于2017年3月15日前将比对结果书面反馈至旗政府法制办,同时报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具体措施。
联系电话:6717181,邮箱:cqzffz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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