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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陈巴尔虎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信息来源: 陈巴尔虎旗人民政府公报
名称: 陈巴尔虎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陈巴尔虎旗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成文日期: 2017-03-06 发布日期: 2017-03-06

陈巴尔虎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陈巴尔虎旗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3-06 00:00 来源:陈巴尔虎旗人民政府公报 浏览:848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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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苏木镇人民政府、旗直各部门、驻旗各有关单位:
    现将《陈巴尔虎旗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陈巴尔虎旗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呼伦贝尔市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方案》,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为主线,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结合我旗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精神,围绕全面履行执法职责,坚持公正公平原则,提升执法能力和水平,创新执法方式,提高执法质量和效力;坚持合法性原则,严格执行程序,有效保护合法行为,严禁违法办案;坚持权责统一的原则,按照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要赔偿的要求,行政机关的违法或不当行使职权,须承担法律责任。各级行政机关要以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以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为着力点,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努力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二、工作任务
    (一)全面建立行政执法岗责任体系
    各执法部门在权责清单的基础上,把法定职权逐项严格落实到执法机构和执法岗位,明确细化执法岗位、执法人员职责,实现权责清单和行政执法的有效衔接,并对落实执法责任情况实行考核问责。执法部门也要对所属执法单位和执法人员进行考核,将执法责任全面落实到执法岗位。
    (二)认真履行政府法定的职责
    明确各执法部门的执法范围、权限、标准、程序和责任,着重解决责任不清,监督不力,考核不严的问题,切实改变由此产生的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弊端,真正践行“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执法目标。
    (三)健全制度保障体系
    用制度落实执法责任制是重中之重,执法部门作为实施主体,建立和完善执法与监督相关的各项制度,注重制度内容的全面性、针对性、可操作性,提高制度的执行力,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三、工作内容及措施
    旗政府法制办负责执法责任制工作的组织落实和监督指导,各执法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一)梳理执法依据
    各执法部门将执行的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章分类排序,列明目录,并将具体执法依据的全部内容在旗政府门户网站依法行政专栏长期公布。
    (二)分解执法职责
    各执法部门要在权责清单的基础上,结合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调整、下放行政审批事项以及机构改革情况动态调整权责事项,明确执法部门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确认、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裁决、行政监督检查等具体行政行为的权力和责任。
    (三)明确执法主体责任
    按照政府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要求,严格执法主体资格。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合法性审查确认规定(试行)》,旗政府定期审核确认部门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经政府公告后,方可行使职权。未经公布不得实施行政执法活动。需要委托执法的,必须建立委托关系,形成行政执法委托书,明确委托机关和受委托单位的责任。行政机关实施委托执法的,自委托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报旗政府法制办备案。
    (四)落实执法监督检查责任
    按照法律赋予的权限开展执法监督检查,执法部门应当开展经常性的执法监督检查活动,包括专项检查、联合检查、个案检查等,纠正和处理违法行为,有效避免执法缺位,结合“双随机、一公开”机制具体安排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应对执法监督检查全过程进行记录并做好归档。未作记录、无整改案件、无处罚案件和其它案件的,可视为不作为。各执法部门年初要制定执法计划,每年3月30日前报送旗政府法制办。
    (五)规范执法行为
    1.严格执法程序。进一步完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具体行政行为的执法程序,遵守法定程序,明确执法的环节、步骤、重要程序,优化权力运行程序,制定科学规范的执法流程图,并予以公示。依法调查取证,坚持取证的合法性、关联性和客观性,制定本部门的证据规则,严禁以引诱、欺诈、胁迫、暴力等不正当收集证据,仅有当事人陈述而无其他证据证明的,不能定案,证据不足的不能作出决定。    
    2.合理合法处理执法案件。执法部门严格执法的同时,充分考虑处理案件的适当性。应按照法律规定视情节、性质、后果进行正确裁量,复杂的案件、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须经集体讨论,做到处罚与过错相当。   
    3.推行行政执法公开。各执法部门结合工作实际,将内设执法机构、下属执法单位与执法人员,以及执法依据、执法权限、执法程序、执法结果及收费标准等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六)强化法律宣传
    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各执法部门都具有宣传本部门法律法规规章的义务和责任。为更好的开展执法工作,做好法律宣传工作,让广大的相对管理人知法守法,扩大执法影响和效果,应要明确宣传的重点和对象,拟定宣传提纲,建立法律宣传制度,广泛进行宣传,做到行之有效。
    (七)强化执法队伍管理
    按照《内蒙古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的规定,严格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新上岗执法人员,必须通过培训考试取得执法资格,不参加培训考试或考试不及格的不予颁发执法证件。各执法部门要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和行业要求,抓好本系统的学习培训,切实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和职业素养。各执法单位务必要做到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全员培训。
    (八)强化执法监督
    旗政府法制办和部门法制机构要加强执法监督指导检查工作,促进执法单位及其执法人员落实执法责任。一是强化法制审查工作,对于查处案件部门法制机构必须提出法制审查意见,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必须按照《内蒙古自治区重大行政处罚备案监督办法》的规定,出具法制审查意见书;二是旗政府法制办每年开展一次执法案件评查工作,执法部门要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三是旗政府法制办要开展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加大对重点领域执法的监督力度;四是各执法部门要做好执法统计上报工作,落实执法情况报告备案制度,执法情况报告和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备案按有关规定按期报送。执法统计分析报告要在每年12月12日前报送。旗政府法制办对于发现的问题,要进行纠正和处理;五是办好举报投诉监督案件。
    (九)强化执法责任制考核
    旗政府将制定年度考核标准,并纳入年度实绩考核目标,实施考核。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第五章的规定分类通报考核结果。各执法部门也要对下属执法单位进行考核,执法部门应建立执法人员工作档案机制,将每年的工作情况都要记录下来,年度进行评议通报。对成绩突出的执法人员予以表彰,对于考核不合格的予以问责或惩戒。
    (十)强化执法责任追究
    按照执法部门责任清单,列出执法责任事项,明确具体执法责任的主体和追究的违法责任类型。根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和《呼伦贝尔市行政执法过程责任追究办法》,细化责任追究事项,制定部门违法和错案追究办法,对执法人员不执法、执法不当及违法行为追究相应责任,每年年末向旗政府报告追责情况。
    四、抓好组织实施工作
    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任务,各执法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抓好落实。   
    1.落实执法责任方面。各执法部门于2017年4月30日之前向旗政府法制办报送执法部门职责分解表(附件)、本部门权责清单及行政许可流程图、办事指南公示截图。   
    2.建立健全制度方面。执法部门要做好与上级部门的沟通衔接,于2017年8月30日之前报送部门执法检查制度、执法过程记录制度、证据规则、执法流程图、执法载量基准制、集体讨论制度、执法公示制度、法律宣传制度、法律培训制度、法制审查制度、执法案件评查制度、执法情况报告制度、举报投诉制度、执法人员工作档案制度、执法人员奖惩制度、执法违法和错案追究制度、行政补偿和赔偿制度。   
    3.重新确认公布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结合2016年换发执法证件工作,在2015年公布的执法主体的基础上,根据相关规定,由旗政府法制办重新清理行政执法主体,重点是委托执法主体资格认定,对年初未签订执法委托书或未按期限报法制办备案的一律不予认定。于2017年6月底前完成并报市政府法制办。   
    4.各执法部门根据本方案的要求进行自查自纠,健全各项工作机制,切实解决责任不清、出现过错难以查究的问题,同时要总结在落实执法责任制方面取得的新成效。旗政府法制办要加大督查、检查、考核的力度,对于发现的问题,要严厉查处整改,有力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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