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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陈巴尔虎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信息来源: 陈巴尔虎旗人民政府公报
名称: 陈巴尔虎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陈巴尔虎旗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 文号:
成文日期: 2017-01-11 发布日期: 2017-01-11

陈巴尔虎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陈巴尔虎旗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1-11 00:00 来源:陈巴尔虎旗人民政府公报 浏览:8745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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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苏木镇、旗直各相关部门:
    现将《陈巴尔虎旗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6—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陈巴尔虎旗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规划
(2016—2020年)

    为进一步优化全旗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健全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高服务可及性和均等性,根据《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和《内蒙古自治区卫生资源配置标准(2016-2020年)》,制定本规划。 

第一章  现状

    陈巴尔虎旗是边疆少数民族牧业旗,土地总面积1.86万平方公里,现辖7个苏木镇、4个国营农牧场,2015年常住人口为5.7万人,60岁以上户籍老年人占总户籍人口的15%,全旗生产总值90.9亿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597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185元,全旗卫生总费用为8840万元,卫生总费用占生产总值0.97%,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实现全覆盖,人口平均期望寿命达到75岁。2015年-2020年是我旗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正处在打造祖国北疆亮丽风景线上耀眼明珠的关键时期。
    经过长期发展,陈巴尔虎旗已经建立了覆盖城乡的、比较完善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截至2015年底,全旗共有医疗卫生计生机构86个,其中医院6个(二级医院2个,非政府办非营利性医院4个),乡镇卫生院7个,专业公共卫生机构3个;全旗床位总量达到400张;全旗卫生计生系统人员465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349人;每千常住人口拥有医疗卫生机构床位6.89张、执业(助理)医师200人、注册护士150人,每千人拥有专业公共卫生技术人员8.01人;2015年全旗医疗卫生机构总诊疗人次为13.02万人次,住院人数为751人,医院病床使用率为11.64%。

第二章  目标

    陈巴尔虎旗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基本目标是:落实《呼伦贝尔市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2016-2020年)》,合理确定全旗医疗卫生资源总量、结构和布局,持续推进医疗卫生资源调整,建立起基本符合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的基本(医疗)卫生计生服务体系。
    --医疗服务体系:按照增加优质资源总量,重点调整二级医院布局结构、整体提升城镇机构服务能力、全面强化基层服务功能的基本思路,进一步完善医疗服务体系。到2020年,在全旗建立起以旗中心卫生院和蒙医医院为龙头,7个乡镇卫生院和4个农垦地区、矿区医疗中心为主体的医疗服务体系,全旗每千常住人口拥有病床5.9张。
    --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按照进一步提升机构水平、全面加强服务能力建设,促进两级服务统筹协调的基本要求,完善疾病预防控制等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到2020年全旗各苏木镇公共卫生机构全部实现机构、设备、人员全配套,全旗每千常住人口公共卫生人员数达到3-5人,其中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所占编制不得低于编制总额的70%,在全旗真正建立起旗县、苏木镇两级联动发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服务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
    --基层卫生计生服务体系:按照统筹城乡发展,坚持以健全服务网络、提升服务能力、完善体制机制为重点,进一步提升基层卫生计生基础条件,突出强化基本公共医疗卫生服务职能,着力构建公平可及、服务有效、资源节约、群众信赖的新型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到2020年,每千常住人口拥有基层床位达到5.9张,每万人拥有全科医生1人,全旗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显著提升,苏木镇、嘎查牧民及居民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和基本健康权益切实得到保障。

第三章  总体布局
第一节  机构设置

    陈巴尔虎旗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主要包括医疗机构和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两部分。
    医疗机构分为非营利性和营利性两类,其中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又包括政府办,即公立医疗机构(根据具体举办主体主要划分为旗办基层机构、医院)和非政府办非营利性机构(主要包括哈达图牧场职工医院、陶海牧场职工医院、特泥河牧场职工医院、神华宝日希勒能源有限公司医院)。营利性医疗机构和非公立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统称为社会办医。这些机构在体系构成上主要分为三个层次:旗中心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苏木镇卫生院和嘎查卫生室、及各级各类诊所、门诊部等)。
    旗级综合医院可以通过突出康复、护理等功能逐步发展成为具有相应特色的综合医院,或者直接整体转型为康复、护理等相关专科医院。
    基层医疗机构,包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和苏木镇卫生院,同时承担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两大职能,为医疗服务体系和公共卫生服务体系的共同网底。
    最终在全旗形成以综合医院(中心医院)为主体,以基层医疗机构为基础,以社会办医为补充的医疗服务体系。
    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包括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监督执法机构、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等公共医疗机构。分为政府办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其他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主要包括国有和集体企事业单位等举办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根据具体举办不同,政府办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主要为旗办层次。
    最终在全旗形成以旗级公共卫生机构为龙头,苏木镇公共卫生机构为主体,旗、苏木镇两级机构协同联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础服务的公共卫生体系。


第二节  床位配置

    到2020年,全旗每千常住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控制在5.9张。总床位中每千常住人口医院床位数控制在4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不低于1.9张。

第三节  设备配置

    根据功能定位、医疗技术水平、学科发展和群众健康需求,坚持资源共享和阶梯配置,引导医疗机构合理配置适宜设备,逐步提高国产医用设备配置水平,降低医疗成本。加强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规划和准入管理,严控公立医院超常装备。支持发展专业的医学检验机构和影像机构,逐步建立大型设备共用、共享、共管机制。建立区域医学影像中心,推动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检查、医院诊断”的服务模式,提高基层医学影像服务能力。按照统一规范的标准体系,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检验对所有医疗机构开放,鼓励实行集中检查检验和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大型医用设备按照品目分为甲类和乙类。

第四节  学科技术配置

    研究制定《陈巴尔虎旗卫生计生学科发展“十三五”规划》,将全旗医学学科按照重点学科、重点发展学科,以及优势学科、基础学科、薄弱学科进行分类管理,分别制定相应政策措施,集中优势力量,全力打造蒙医传统诊疗学科,形成优势突出、特色明显、结构科学、布局合理的整体学科体系。
    着力加强急救医学、康复医学等薄弱学科,以及精神疾病、烧伤、职业病防治等急需、紧缺医学专科的建设。
    健全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准入和管理制度,对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实行分类、分级管理。围绕常见疾病和关键健康问题,加快推进适宜卫生技术的研究开发与推广应用。加强对临床专科建设发展的规划引导和支持,以拓展优质医疗资源为目标,发挥其示范、引领、带动和辐射作用,提高基层和区域的专科水平,逐步缓解地域、苏木镇、学科之间发展不平衡,促进医疗服务体系协调发展。注重中蒙医临床专科的建设,强化中蒙医药技术推广应用。

第五节  人员配备

    卫生计生人员的配置综合考虑服务人口、服务半径、实际需求状况、工作特点、服务手段等多种因素,合理确定人员总量、质量、结构与分布,确保人才规模与全旗人民群众健康服务需求相适应,不同层级、不同层次、不同区域、不同专业领域人才结构和布局保持均衡,各类人才队伍协调发展。要创新卫生计生人才队伍开发思路,系统做好人才规划、培养、使用和管理。要着力构建院校教育、毕业后教育、继续教育三阶段有机衔接的具有中国特色的标准化、规范化临床医学人才和公共卫生人才培养体系,健全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制度,创新公立医院机构编制管理,合理核定公立医院编制总量,逐步实行编制备案制,探索多种形式用人机制和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要改革卫生人事管理体制机制,促进卫生计生技术人才合理流动,充分发挥卫生技术人员的潜能,使卫生人才在流动中优化配置,最大限度地拓展和提高卫生计生人才队伍的整体效能。
    医院人员配置要以床位配置为基点,以执业(助理)医师和注册护士配置为重点,以居民卫生服务需求量和医师标准工作量为依据,按照医院级别与功能任务的需要确定床位与人员配比,承担临床教学、带教实习、支援基层、援外医疗、应急救援、医学科研等任务的医疗卫生机构可以适当增加人员配置,结合服务人口、经济状况、自然条件等因素配置医生和护士的数量,合理确定医护人员比例;适当配置公共卫生执业(助理)医师。到2020年,计划人员达到二乙医院的要求。未达到床护比标准的,原则上不允许扩大床位规模。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加强全科医生培养和培训,逐步建立和完善全科医生制度。到2020年,每千常住人口基层卫生人员数达到0.6人以上,每万名居民有2-3名合格的全科医生,初步建立起充满生机和活力的全科医生制度,基本形成统一规范的全科医生培养模式和“首诊在基层”的服务模式,基层医生与城乡居民基本建立比较稳定的签约服务关系,基本满足人民群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到2020年,每千常住人口公共卫生人员数达到3-5人,各级各类公共卫生人才满足工作需要。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所占编制不得低于编制总额的70%。
    专业精神卫生机构应当按照区域内人口数及承担的精神卫生防治任务配置公共卫生人员。
    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机构应当根据当地服务人口、社会需求、交通状况、区域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以及承担的功能任务等合理配备人员。旗级机构40人以上;苏木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至少配备2名专职妇幼技术人员;嘎查级网络按每行政嘎查至少配一名专兼职保健员的原则进行配置。
    院前医疗急救机构人员数量按照每车各配置2名医生、护士、司机和担架工的基本标准配置工作人员,每5万常住人口配置3-5辆救护车,再根据年实际业务量等因素进行适当调整。
    传染病、职业病防治技术人员根据我旗经济社会发展特点和需要予以配置。
    重点保障儿科、康复、重症、烧伤等紧缺专业人员引进、培养和配置。

第六节  信息资源配置

    按照纵向到底、横向到边、条块结合、互联互通、功能完备、标准规范统一、安全可靠的设计思路,按照自治区的“十三五规划要求,构建“一张网、一张卡、两个平台、三个基本数据库、六大应用、多项惠民项目”为主要内容的卫生计生信息系统,实现我旗卫生计生业务电子化、智能化,公共卫生管理决策网络化、科学化,医疗服务数字化、精准化,为医疗卫生相关产业提供信息支撑。参照自治区、行业标准,进一步加强全旗卫生计生网络系统标准化和网络信息安全建设,通过三年项目建设,基本形成完整的卫生计生信息化标准体系架构。特别是自2015年开始,利用三年的时间,实现全旗各级医院基于电子病历的医院信息系统达到陈巴尔虎旗三级以上标准,基本实现全旗“身份统一、标识统一、标准统一”的电子病历数据库,在此基础上逐步建设安全、高效、互联互通、业务协同的人口健康云平台。积极应用移动互联网、物联网等新技术,推动惠及全民的健康信息服务和智慧医疗服务,推动健康大数据的应用,逐步转变服务模式,提高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普及应用居民健康卡,积极推进居民健康卡与社会保障卡、金融IC卡、居民服务卡等公共服务卡的应用集成,实现就医“一卡通”。

第四章  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
第一节  医  院

    一、公立医院
   (一)功能定位。公立医院是我旗医疗服务体系的主体,应当坚持维护公益性,充分发挥其在基本医疗服务提供、急危重症和疑难病症诊疗、转诊等方面的主导作用,承担全旗医疗卫生机构人才培养、科学研究、临床教学等任务,承担法律法规规定和政府指定的公共卫生服务、突发事件紧急医疗救援、援外、国防卫生动员、支农、支边和支援基层等任务。
    乡镇卫生院医院是人民政府向辖区居民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重要载体,主要承担向本辖区居民提供代表本区域最高水平综合性或专科医疗服务,接受下级医院转诊,培训和指导基层卫生计生技术人员,开展适宜科学研究和临床教学,以及相应公共卫生和突发事件紧急医疗救援等任务,根据需要突出康复、护理、老年保健等专科特色服务。
   (二)床位配置。按照“总量适宜、结构科学、布局合理”的总原则和“控制总量、调整存量、创新增量”的总要求,参照2020年底全旗常住人口将达到6万人规模,规划配置公立医院床位。具体控制指标设定为:每千常住人口公立医院床位数不超过5.9张。
   (三)单体规模。严格控制公立医院单体(单个执业点)床位规模,根据陈巴尔虎旗公立医院功能定位,旗县办综合性医院床位数一般以80张左右为宜。
    二、社会办医院
    社会办医院是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元化医疗服务需求的有效途径。社会办医院可以提供基本医疗服务,与公立医院形成有序竞争;可以提供高端服务,满足非基本需求;可以提供康复、老年护理等紧缺服务,对公立医院形成补充。
    到2020年,陈巴尔虎旗按照每千常住人口不低于1.1张床位为社会办医院预留规划空间,社会办医床位总量占同期医院床位总量的比例达到25%以上,争取“三分天下有其一”,同步预留诊疗科目设置和大型医用设备配置空间。
    放宽服务领域要求,凡是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入的领域,根据当地的人口、地缘优势和旅游城镇的发展要求,向社会资本开放。优先支持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引导社会举办医院向高水平、规模化方向发展。支持社会举办医院合理配备大型医用设备。加快办理审批手续,对具备相应资质的社会举办医院,应按照规定予以批准,简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
    进一步完善鼓励和引导社会办医的相关政策,减少运营限制,公开区域医疗资源规划,控制公立医院规模,推进医师多点执业,探索建立公立资源与社会办医优势互补、互利共赢机制,促进资源合理流动和共享。完善规划布局和用地保障,优化投融资引导政策,完善财税价格政策,社会举办医院医疗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鼓励政府购买社会举办医院提供的服务。加强行业监管,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

第二节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一、功能定位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主要包括苏木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嘎查卫生室、医务室、门诊部(所)等,其主要职责是提供预防、保健、健康教育、计划生育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服务以及部分疾病的康复、护理服务,向医院转诊超出自身服务能力的常见病、多发病及危急和疑难重症病人。
    苏木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以及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护理、康复等综合服务,并受区旗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承担辖区内的公共卫生管理工作,负责对嘎查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的综合管理、技术指导和嘎查医生的培训等。
    嘎查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在苏木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统一管理和指导下,承担嘎查、居委会范围内人群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普通常见病、多发病的初级诊治、康复等工作。
    单位内部的医务室和门诊部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负责本单位或本功能社区的基本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
    其他门诊部、诊所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根据居民健康需求,提供相关医疗卫生服务。政府可以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对其提供的服务予以补助。
    二、机构设置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照苏木镇、街道社区行政区划或一定服务人口进行设置。每个乡镇办好1所标准化的乡镇卫生院,每个街道社区范围或每个行政嘎查村超过300人以上的设置一个嘎查卫生室。
    个体诊所等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设置,不受规划布局限制,实行市场调节的管理方式。

第三节  专业公共卫生机构

    一、功能定位
    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是同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实施行政执法与行政管理的执行或技术支撑机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原则上由政府举办,其主要职责是向辖区内提供疾病预防控制、综合监督执法、妇幼保健、健康教育、精神卫生、院前医疗急救、职业病防治、采供血管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估、食品安全标准管理、计划生育、出生缺陷防治等专业公共卫生服务。
    旗政府办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主要职责是:根据旗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的要求或上级下达的指令性任务,承担辖区内专业公共卫生任务以及相应的业务管理、信息报送与管理等工作,并对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相关公共卫生工作进行技术指导、人员培训、监督考核等。
    二、机构设置
    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要按照辖区常住人口数、服务范围、工作量等因素合理设置。加强区域公共卫生服务资源整合,原则上组建综合性公共卫生服务中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包括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苏木镇卫生院(计划生育服务站)和嘎查卫生室(计划生育服务室)承担公共卫生服务相关工作。

第五章  功能整合与分工协作
第一节  防治结合

    要彻底转变“重医轻防、防治分离”的传统服务观念,牢固树立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全面促进全面健康的服务理念,进一步明确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医疗机构的职责,建立健全信息共享与互联互通等协作机制。要着力做好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等重点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联防联控,建立系统高效的慢病防治体系和工作机制;要将结核病、艾滋病等重点传染病以及职业病、精神疾病等疾病的预防和治疗有机结合起来,强化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与医疗服务机构的有效合作。要加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院前医疗急救体系与医院急诊科建设的整体规划,做到统一指挥、统一调度、无缝衔接。
    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要加强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公共卫生服务职责和技能的技术指导、培训和考核,监督部门要加强对医疗机构落实相关职责的监督检查。综合性医院及相关专科医院要依托相关科室,与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密切合作,承担辖区内的公共卫生任务和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业务指导。要建立医疗机构承担公共卫生任务的补偿机制和服务购买机制。进一步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服务功能,确保各项公共卫生任务落实到位。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公共卫生中的作用,积极发展中医预防保健服务。

第二节  上下联动

    建立健全分级诊疗制度。科学界定不同层级医疗机构的服务功能,建立健全不同级别医院之间,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分工协作机制,逐步实现基层首诊、双向转诊、上下联动、急慢分治
    进一步强化和规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健康管理、预防保健、基本医疗、康复护理、转诊服务和计划生育技术指导等基本功能,着力提升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开展嘎查、社区健康管理等方面的能力和水平。巩固完善家庭责任医生签约服务制度,推行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形成主动、连续、综合、有效的服务机制,真正建立起牧民、居民健康“守门人”制度,筑牢基层卫生服务“网底”。
    引导普通门诊、长期接续性康复和护理等下沉基层,鼓励支持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促进优质医疗资源纵向流动,鼓励不同层级医疗机构之间通过合作、托管、重组等多种方式建立医疗服务联合体、区域协作体,探索开展科学有效的远程医疗服务,实施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以及旗域卫生计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等,建立基层医疗机构与上级医院双向转诊制度,逐步建立健全社区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制度和医疗服务新模式。
    各级公立医院要通过技术支持、人员培训、管理指导等多种方式,帮扶和指导与之建立分工协作关系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允许公立医院医师多点执业,探索建立医师执业信息数据库并向公众提供在线查询服务,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到基层。公立医院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转诊预约挂号服务,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转诊病人优先安排诊疗和住院;将恢复期需要康复的病人或慢性病病人转诊到病人就近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完善治疗—康复—长期护理服务链,发展和加强康复、老年、长期护理、慢性病管理、临终关怀等接续性医疗机构,建立急慢分治的制度,提高公立医院医疗资源利用效率。

第三节  中蒙西医并重

    坚持中蒙西医并重方针,以积极、科学、合理、高效为原则,做好中蒙医医疗服务资源配置。充分发挥中蒙医医疗预防保健特色优势,不断完善中蒙医医疗机构、基层中蒙医药服务提供机构和其他中蒙医药服务提供机构共同组成的中蒙医医疗服务体系,加快中蒙医医疗机构建设与发展,加强综合医院、专科医院中蒙医临床科室和中蒙药房设置,增强中蒙医科室服务能力。加强中蒙西医临床协作,整合资源,强强联合,优势互补,协同协作,提高重大疑难病、急危重症临床疗效。统筹用好中蒙西医三方面资源,提升基层西医和中蒙医三种手段综合服务能力,到2020年,苏木镇卫生院和嘎查卫生室都要具备与其功能相适应的中蒙医药服务能力。

第四节  多元发展

    加快发展社会办医,统筹全旗各级各类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到2020年,基本形成以非营利医疗卫生机构为主体、营利性机构为补充,以公立机构为主导,公立与非公立机构共同发展的多元办医格局。
    积极探索建立社会办医与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之间优势互补、互利双赢的资源共享机制,提高全旗医疗卫生资源的整体效率。社会力量可以直接投向资源稀缺及满足多元需求的服务领域,也可以通过多种形式参与国有企业办医疗机构等部分公立医院改制重组。鼓励公立医院与社会力量以合资合作的方式共同举办新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满足群众多层次医疗服务需求。探索公立医院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科学评估办法,防止国有资产流失。鼓励社会力量举办中医类专科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站)以及口腔疾病、老年病、慢性病和精神疾病等诊疗机构。鼓励药品经营企业举办中蒙医坐堂医诊所,鼓励有资质的中蒙医专业技术人员特别是名老中蒙医开办中蒙医诊所。允许医师多点执业。支持社会办医疗机构加强重点专科建设,引进和培养人才,提升学术地位。
    建立社会力量参与公共卫生工作的机制。政府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公共卫生工作,并加强技术指导和监督管理。社会力量要加强自身管理,不断强化自身能力,主动参与公共卫生工作,确保公共卫生工作顺利开展。

第五节  医养结合

    推进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加强合作。加快发展康复医院、护理院和临终关怀医院等专科医院,支持养老机构举办和联办医疗机构,鼓励基层机构开设老年护理病区,建立健全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之间的业务协作机制,鼓励开通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的预约就诊绿色通道,推动二级以上医院与老年病医院、老年护理院、康复疗养机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等之间的转诊与合作。统筹医疗服务与养老服务资源,合理布局养老机构与老年病医院、老年护理院、康复疗养机构等,研究制订老年康复、护理服务体系专项规划,形成规模适宜、功能互补、安全便捷的健康养老服务网络,将老年人基本疾病诊治与护理、健康管理(健康体检与咨询)、慢病康复、临终关怀等医疗服务与生活起居照顾、精神心理照护、文化活动服务、综合服务管理等陪护照顾服务有机结合,真正实行医养结合,切实保障老年健康。推动中医药服务与养老服务结合,充分发挥中医药“治未病”和养生保健优势。
    发展社区健康养老服务。提高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老年人提供日常护理、慢性病管理、康复、健康教育和咨询、中蒙蒙医养生保健等服务的能力,鼓励医疗机构将护理服务延伸至牧民、居民家庭。推动开展远程服务和移动医疗,逐步丰富和完善服务内容及方式,做好上门巡诊等健康延伸服务。

第六章  规划实施与管理
第一节  加强组织领导

    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是对全旗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总体构架及具体建设的总体安排,是落实全旗卫生计生事业发展规划的基础和抓手,也是各苏木镇政府对卫生计生事业进行宏观调控的重要依据和手段。

第二节  创新体制机制

    医疗卫生计生体系建设规划主要是规范医疗卫生计生资源配置,其根本目的在于建设与城乡居民服务需求相适应的医疗卫生计生服务体系,更好保障城乡居民健康权益。要建立和完善政府卫生投入机制,进一步强化政府在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中的主导地位和责任。切实落实对公立和社会办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的投入政策。要继续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健全网络化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运行机制,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要加快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合理的补偿机制、价格体系、药品供应保障、支付方式、绩效评价等机制,创新建立适应卫生计生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加强卫生计生全行业管理。推行医疗责任保险、医疗意外保险等多种形式的医疗执业保险,不断完善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置新机制。

第三节  推进资源调整

    持续推动公立医疗卫生计生资源布局和结构的优化调整。合理把控公立医院床位规模、建设标准和大型设备配置,禁止公立医院举债建设和装备。重点加强中蒙医、儿科、妇产、精神卫生、传染病、老年护理、口腔、康复等薄弱领域服务能力的建设。继续加强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全面完成公共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整体提升旗域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继续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全面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新建居住区和社区要按照规定标准保障基本医疗卫生配套设施。

第四节  强化实施管理

    《陈巴尔虎旗卫生计生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陈巴尔虎旗医疗卫生计生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6-2020年)》是一个完整的规划体系,全旗所有新增医疗卫生计生资源,特别是公立医院的设置和改扩建、病床规模的扩大、大型医疗设备的购置,无论何种资金渠道,必须按照规划的要求和程序,严格管理。旗人民政府将强化规划实施监督和评价,建立规划和资源配置监督评价机制,成立专门的评价工作小组,组织开展规划实施进度和效果评价,及时发现实施中存在的问题,研究解决完善调整对策。旗政府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开展规划实施进度和效果评价,适时开展联合督查,以推动规划落实,实现规划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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