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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陈巴尔虎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信息来源: 陈巴尔虎旗人民政府公报
名称: 陈巴尔虎旗关于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文号:
成文日期: 2017-04-13 发布日期: 2017-04-13

陈巴尔虎旗关于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发布时间:2017-04-13 00:00 来源:陈巴尔虎旗人民政府公报 浏览:8699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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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巴尔虎旗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旗人民政府委托,现将2016年全旗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提请本次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们提出意见。
    一、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在旗委、政府的坚强领导和旗人大、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全旗财政工作牢牢把握发展第一要务,积极应对复杂多变的经济发展形势,在新常态中奋发有为,加强财源建设,努力增收节支,深化财税改革,立足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着力促改革、强管理、防风险,有效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和民生事业持续改善。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全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5,536万元,完成预算的72.46%,同比减少13,470万元,下降22.83%。总量列旗市区第八位,下滑三位。其中:税收收入35,918万元,完成预算的95.10%,同比减少10,439万元,下降22.52%,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78.88%。非税收入9,618万元,完成预算的38.36%,同比减少3,031万元,下降23.96%,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21.1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上级各类补助85,064万元,地方政府一般转贷收入1,969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418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72万元,从政府性基金调入资金4,348万元,收入总计138,907万元。
    全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4,911万元,同比减少11,591万元,下降7.91%。加上上解支出757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还本支出1,496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7万元,待偿债置换一般债券结余667万元,支出总计137,868万元,年末滚存结余1,039万元,全部为专项结转资金,按规定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旗政府性基金收入3,879万元,完成预算的126.76%,同比减少3,817万元,下降49.60%。加上上级补助收入205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收入6,756万元,上年结余4,725万元,收入总计15,565万元。
    政府性基金支出7,86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99%,同比增加1,912万元,增长32.13%。加上调出资金4,348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2,357万元,待偿债置换专项债券结余104万元,支出总计14,671万元,年末滚存结余894万元。按规定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旗社会保险基金收入37,599万元,完成预算的97.51%,同比增加935万元,增长2.55%。包括保险费缴费收入、利息收入、财政补贴收入、其他收入等。
    全旗社会保险基金支出26,547万元,完成预算的88.33%,同比增加774万元,增长3%。主要是保险待遇支出、转移支出、上解支出等。当年收支结余11,052万元,年末滚存结余67,363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我旗未发生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未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上述预算执行情况,在财政决算后将会有一些变化,届时再向旗人大常委会专门报告。
    (五)围绕预算执行所做的主要工作
    2016年,我们始终围绕旗委总体工作布局,积极适应新常态,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积极有所作为。围绕预算执行主要开展了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推动综合治税,强化征管全力组织收入。一是面对经济下行压力以及组织收入前所未有的困难和挑战,进一步强化责任,加强工作配合,注重做实财政收入,着力挤压“水分”,进一步提升财政收入质量。二是加强财源税源监测分析。逐步完善旗内重点税源档案,掌握一手数据,加强各征收部门的协调沟通,强化收入组织统筹工作。三是加强综合治税有效运行。健全财税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完善税企、税政部门间信息交换和共享机制。四是加强调度协调。多次召开收入调度会,切实研究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组织收入压力不松、力度不减。
    二、提高项目支撑能力,抢抓促进发展新机遇。一是加大重点项目扶持力度。筹措资金8,005万元,重点支持道路交通、城镇巷道等建设项目;成立陈巴尔虎旗国有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并向建行“银政通”项目贷款资金30,000万元,支持改善我旗生态和人居环境;投入资金1,740万元,新建奶牛、肉羊、肉牛养殖场;投入资金2,061万元,实施重点防护林、退牧还草工程。二是加大项目资金争取力度。认真把握国家宏观政策导向,抢抓政策机遇,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共争取各类财政专项资金48,858万元,新增财力性转移支付补助资金2,639万元,地方政府新增债券4,801万元、置换债券3,924万元,为支持县域经济转型发展提供了很好的财力保障。
    三、倾力强农惠牧,积极推进牧区经济发展。认真贯彻中央和自治区、市委各类政策,各项强农惠牧政策得到全面落实,财政用于“三农三牧”的资金达到10,959万元。一是各项惠农补贴全面落实。发放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4,048万元。二是大力支持现代农牧业发展。投入资金1,360万元,通过先建后补和以奖代补等方式,支持畜牧业和草畜产业发展。三是大力支持改善农村牧区基础设施条件。投入资金1,285万元,实施高效节水示范、农田水利建设等项目。投入资金454万元,实施嘎查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购置垃圾清运设备、文化体育活动广场建设、改造或新建嘎查活动室等财政奖补项目10项;投入资金1,900万元,在全旗开展市级“美丽乡村”试点建设项目。投入资金2,447万元,实施绿色节能集成房屋项目。四是大力支持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工程。拨付资金61万元,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拨付小额担保贷款贴息资金82万元,有效调动了农牧民创业增收的积极性。五是推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2016年积极启动PPP项目,加快前期准备工作。六是扶贫工作稳步推进。投入扶贫资金1,780万元,倾斜人力物力财力,强化帮扶力量,全力推进扶贫工作。七是抗旱救灾工作稳步实施。投入5,250万元,全力实施抗旱救灾工作,极大缓解自然灾害对农牧民生产生活的影响。
    四、调结构惠民生,社会保障水平不断提升。坚持“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的原则,全旗用于教育、社会保障和就业、农林水、医疗卫生和住房保障等各项涉及民生支出达到105,933万元,同比减少8,882万元,下降7.7%,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8.5%。一是支持教育事业优先发展。投入资金4,087万元,巩固了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成果,全旗3,116名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4,329人(次)贫困寄宿生享受了“两免一补”政策;拨付250万元,资助城乡低保家庭子女升入普通高校。二是推进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投入资金1,100万元,落实医改政策,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展;投入资金1,620万元,支持旗蒙医医院、西乌珠尔卫生院新建项目;投入资金1,390万元,支持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建设。三是支持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拨付资金526万元,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各项待遇政策;拨付资金2,351万元,落实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补助水平政策,低保资金由月人均480元提标到500元;拨付资金606万元,落实农村五保、三无、孤儿、三民等各项生活救助政策;拨付资金107万元,落实高龄津贴;拨付资金318万元,落实抚恤各项救助政策;拨付资金391万元,落实自然灾害和各项临时救助政策;投入资金264万元,落实残疾人各项救助保障政策;拨付资金394万元,落实义务兵优待、退役安置及军人优抚支出等。四是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成效显著。筹措资金18,385万元,改造棚户区住房700套,为348户城镇低收入家庭发放廉租住房补贴,有效解决了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问题;投入资金261万元,实施城镇危旧房改造。五是支持公共文化事业建设。投入资金75万元,支持 “三馆一站”免费开放政策,支持群众文化、全民健身、农村放映及新闻宣传等事业发展,公共文化体育服务功能不断增强。
    五、抓改革促发展,财政服务能力有新突破。按照财政改革发展的要求,全面落实细化财政改革各项制度措施。一是做好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债务收支情况随同预算公开工作。新增及置换债券,严格执行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主动接受人大监督。二是按照呼伦贝尔市公务用车改革总体方案,按步骤实施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三是全年执行政府采购预算62,755万元,实际采购62,656万元,节约资金99万元,资金节约率达到0.16%。四是全面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取消、免征收费项目政策,开展了涉企收费专项治理工作,非税收入征缴管理更加规范。五是开展全旗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对全旗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结果进行专项审计,全面清查全旗资产家底。
    六、加强监督管理,资金使用效益取得新成效。一是认真执行《预算法》、《会计法》等法律法规,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二是以严肃财经纪律、服务财政改革、促进财政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突破口和着力点,切实加大外部监督和内部控制力度,实现监督与管理的有机结合,促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三是市、旗两级财政开展了非税收入收缴专项检查,对旗公安局,国土局,交警支队三个部门单位非税罚没收入进行监督检查,并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落实意见,提高了财政监管效果,进一步严肃了财经纪律。四是根据自治区的统一安排,对2016年部门预算和2015年部门决算公开的及时性、完整性、详细程度进行了监督检查,促进了依法行政依法理财。
各位代表,2016年财政工作在困境中发展,在改革中突破,这得益于各部门单位的理解支持和全旗上下的通力合作。但财政改革发展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由于经济下行压力持续,骨干税源下降、拉动性新增税源少,财政收入保持持续增长的难度进一步加大,可支配财力不足,难以满足公共事业及重点建设支出的刚性需求。二是随着各项改革推进,全面落实养老政策、职务职级并行、公车改革等,需要大量资金予以保障。“营改增”全面实施和财税体制调整,使旗级可用财力捉襟见肘,预算收支平衡面临前所未有的压力。三是政府债务负担较重,防范和化解财政风险的任务艰巨。四是财政管理水平相对于《预算法》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急需提高,预算绩效管理亟待加强。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着眼全局分析把脉,综合施策,逐
项改进解决,努力使财政工作更积极地适应新常态。
    二、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
    2017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关键一年,编制好预算,做好财政工作至关重要,对保障我旗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根据《预算法》、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有关预算编制要求,按照旗委、人大对财政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全旗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总体目标,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全力支持稳增长调结构转方式,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大力培植财源,促进财政收入可持续增长,优化和调整支出结构,保障和改善民生,深入推进财税改革,全面提升财政法制化、科学化和精细化管理水平,为全旗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财力保障。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和全旗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综合考虑各种收支增减因素,全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48,270万元,比上年增长6%。其中:税收收入39,32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3,402万元,增长9.47%。非税收入8,95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668万元,下降6.95%。分部门:地税收入25,18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426万元,增长6%;国税收入16,16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2,000万元,增长14.12%;财政等部门收入6,93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692万元,下降9.08%。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84,202万元,同比减少7,405万元,下降8.08%。全旗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3,100万元,同比减少40万元,下降1.31%。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4,098万元。同比减少3,687万元,下降47.36%。全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安排74,252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安排62,865万元,收支相抵后,当年收入结余11,387万元,年末滚存结余80,093万元。
    根据《预算法》的规定,各级政府预算由同级人民政府编制,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批准。下面重点报告财政预算(草案)编制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情况
    按现行财政体制划定的收入范围和上级已明确的补助数额,2017年全旗一般公共预算可用财力安排84,202万元,比上年预算同口径减少7,405万元,下降8.08%。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8,270万元(含专项收入财力2,507万元),上级财力性补助收入34,380万元,上年滚存结余1,039万元,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7万元,待偿债置换债券结余667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91万元。同时,按照《预算法》关于“地方各级政府应当将上级政府提前下达的转移支付预计数编入本级预算”的要求,截止2017年2月11日,市级提前下达我旗转移支付中需要列入预算安排33,320万元(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30,562万元,专项转移支付2,758万元)。重点用于一般公共服务、国防、公共安全、教育、科技、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农林水等科目。
    根据上级关于编制2017年预算要求和旗委、政府的重点工作部署,2017年预算安排遵循以下原则:一是收入预算积极稳妥。根据全旗“十三五”规划目标,综合考虑投资增长、政策调整、行政事业性收费逐渐减少等因素,预期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6%左右。二是支出预算有保有压。积极调整支出结构,努力盘活存量、用好增量,按照“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的支出安排原则编制预算。三是坚持依法理财。严格执行预算,严控预算追加,增强预算的严肃性和约束力。
按照上述标准和收支平衡的要求,2017年全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84,202万元,按经济分类和功能分类分别编制,从不同角度反映政府的支出活动。按经济分类划分,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情况是:全部为基本支出,其中: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及工资福利支出预算安排57,211万元,同比增加4,290万元,增长8.11%,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67.94%;商品和服务支出安排24,822万元,同比减少13,864万元,下降35.84%,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29.48%;其他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858万元、对企业事业单位的补助751万元、债务利息支出560万元)等2,16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2.58%。
    按照功能科目分类,主要安排情况是:
    ——安排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679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213万元,下降7.18%。用于党政机关、各职能部门的人员及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人才发展、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旗、第三次全国农牧业普查等。
    ——安排公共安全和国防支出4,753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109万元,下降18.92%。重点用于推进政法经费保障体制改革,支出政法单位办案业务开支,按照国家政策安排国防动员和消防、边防、武警补贴等。
    ——安排教育支出12,151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214万元,下降1.73%。主要用于落实中小学“两免一补”补助、职业教育发展、高校毕业生助学贷款贴息补偿、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中小学校园足球等。
    ——安排科学技术支出18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24万元,增长15.38%。用于科技进步奖励、应用技术研究推广、科学技术普及和农牧民科技增收经费等。
    ——安排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05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413万元,增长25.23%。主要用于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体育运动、“村村通”工程、向牧民群众免费赠阅图书、促进文化事业的发展等。
    ——安排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981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217万元,下降1.07%。主要用于落实城乡低保、重点优抚对象自然增长机制、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城镇“三无”人员生活救助、高龄老人津贴、低收入农牧户冬季取暖用煤补助、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一次性抚恤等。
    ——安排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55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764万元,增长9.81%。主要用于落实社区卫生服务、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医疗救助、旗县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补贴、乡村卫生室一体化管理补贴、计划生育事业费等。
    ——安排节能环保支出635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489万元,下降43.51%。主要用于环境监测、污染排放等。
    ——安排城乡社区事务支出3,281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958万元,下降37.37%。主要用于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公共设施、城市规划和管理等。
    ——安排农林水事务支出8,298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2,998万元,下降26.54%。用于脱贫攻坚工程、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农村牧区饮水安全、农牧业产业化、农业保险、森林保险、农业综合开发等。
    ——安排住房保障支出3,702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95万元,增长5.56%。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农村危房改造、游牧民安居工程等。
    ——安排交通运输、资源勘探电力信息、商业服务业、金融监管、国土资源气象、粮油物资管理、其他支出等3,800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减少1,745万元,下降31.47%。主要用于旅游发展、安全生产、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航空发展、小额担保贷款贴息等。
    ——预备费支出842万元。用于不可预测的自然灾害等。
    ——债务还本付息、债券发行费等支出300万元。主要用于地方政府债券还本付息和发行费用支出。
    这样安排后,受财力限制政府确定的重大投资项目支出等未列入预算盘子,还有一些单位的新增支出也很难保障。对此,我们将主动与自治区、市财政部门联系,争取上级财政给予我旗专项资金、地方政府债券等支持。同时,将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政府购买服务等途径,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到公共公益项目领域。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根据“以收定支、专款专用、收支平衡、结余结转下年安排使用”的原则编制。2017年全旗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3,1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40万元,加上待偿债专项债券置换结余104万元,上年滚存结余894万元,全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4,098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同口径减少3,687万元,下降47.36%。主要用于城市配套费、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支出、彩票公益金、政府专项债券还本付息等。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按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编制的范围和要求,2017年全旗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安排74,252万元,同比增加37,588万元,增长102.52%。包括各项保险费收入、利息收入、财政补贴收入、转移收入、其他收入等。全年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安排62,865万元,同比增加32,810万元,增长109.17%。主要用于各项保险待遇支出、新增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支出、上解支出和按照《社会保障法》及相关规定安排的支出等,当年收入结余11,387万元,年末滚存结余80,093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情况
    因我旗没有发生国有资本经营收支业务,未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三、坚定信心,务求实效,确保完成2017年预算任务
    2017年我们将围绕财政预算收支目标,以科学发展、创新发展为主题,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为抓手,以发挥财政政策作用为支撑,努力构建完整、规范、透明的财政管理制度,促进全旗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平稳发展。
    (一)主动作为,努力做强财政实力
    加强组织收入调度工作,及时研究分析和解决收入征管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积极推进“综合治税”平台建设,完善税源监控体系,加强非税收入管理,强化征管措施,切实做到依法征管,应收尽收,努力实现全年收入目标。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推进小微企业创业创新,进一步释放创业活力。积极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等创新方式,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领域。密切关注国家税制改革动态和走向,主动应对,确保改革顺利推进和地方税源可持续增长。加强国有资产管理,进一步规范国有资产处置行为,把更多项目纳入平台进行交易,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加大向上争资力度,积极对接国家产业政策和投入方向,争取上级财政的更大支持。
    (二)惠农惠牧,积极助推牧区发展
    进一步加大农牧业投入力度,增加农牧民收入,认真落实惠农惠牧补贴,加强补贴资金监管,调动农牧民生产积极性。加强农牧业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改善农牧业生产,提高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落实扶贫开发,统筹安排资金,加大棚户区和牧区危房改造力度。进一步深化农村牧区综合改革,继续实施嘎查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
    (三)保障和改善民生,不断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坚持民生优先,不断提高公共服务水平。优先支持教育发展,提高经费保障水平,落实各项支持政策,推动基础教育、民族教育发展。支持就业和创业,落实鼓励就业、创业的各项政策措施。支持完善社会保障体系,逐步提高保障水平。支持医疗卫生改革,健全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支持文化体育活动,促进地区文化发展繁荣。支持交通建设、环境保护、重大水利、节能减排等,改善出行及人居环境。
    (四)推进改革,不断提高管理能力
    完善政府预算体系,进一步编实编细“四本预算”,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力度。围绕规范编制预算、加快预算执行这个核心,建立健全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的长效机制。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严格实行债务限额控制,将地方政府债务纳入预算管理。做好置换债券和新增债券转贷工作,确保债务资金用于公益性支出,有序化解存量债务。加强制度建设,继续完善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公务卡、财政票据制度体系,确保财政资金规范安全高效运行。严格遵循《预算法》,贯彻落实人代会对财政预算草案作出的决议,继续落实好日常备案和专题报告制度,及时高效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财政工作任务艰巨,我们将在旗委的正确领导下,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和政协对财政工作的监督和指导,以奋发进取的精神、求真务实的作风、扎实有力的举措,全面完成年度预算任务,努力开创我旗财政改革与发展的新局面!

财政报告有关的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的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
    2、政府性基金收入  是国家通过向社会征收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收入。
    3、国有资本经营收入  是指经营和使用国有财产取得的收入。
    4、社会保险基金收入  是一种强制性的专款专用的财政收入形式,其收入要专项用于政府社会保险计划的开支。
    5、地方政府债务  是指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包括:地方政府债券、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转贷债务以及2014年12月31日地方政府存量债务中非政府债券形式的债务。
    6、地方政府债券  是指地方政府根据信用原则、以承担还本付息责任为前提而筹集资金的债务凭证,是指有财政收入的地方政府及地方公共机构发行的债券。地方政府债券一般用于交通、通讯、住宅、教育、医院和污水处理系统等地方性公共设施的建设。
    7、结转资金  是指预算安排的项目支出年终未执行完毕,下年需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财政拨款资金。
    8、结余资金  是指年度预算执行终了,预算收入实际完成数(不含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作为超收收入直接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部分)扣除预算支出和结转资金的净结余资金,以及项目执行完毕或者项目不再执行剩余的资金。
    9、部门结转结余资金  是指部门单位所有财政性资金的结转结余,包括本级财政拨入经费,上级主管部门拨入的财政性资金,下级附属单位上缴的、无隶属关系的其他部门单位划转的各类财政资金形成的结转结余,既包括国库集中支付额度结余,也包括已经拨付到部门单位实有资金账户的财政性资金。
    10、结转下年继续安排使用的支出  是年终滚存结余的一部分,即当年支出预算受某些因素影响(如由于上级下达专项资金过晚),按项目支出管理要求,尚未完成的支出项目,需转到下年度继续安排和使用的项目支出。
    11、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是根据财政部和全国人大预算工委的有关规定要求,参照财政部做法,用本预算年度的超收财力结余设立,专门用于弥补短收年份预算执行收支缺口。该项基金的设立主要是为更加科学合理地编制预算,保持预算的稳定性和财政政策的连续性,同时也为更好地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单设科目,安排基金时在支出方反映,调入基金时在收入方反映。
    12、预备费  指各级总预算的后备基金,在编制政府预算时暂时保留一定的后备资金不安排具体用途,待预算执行中批准动用时,再列入指定的预算支出科目。
    13、一事一议制度  是指在农村税费改革这项系统工程中,取消了乡统筹和改革村提留后,原由乡统筹和村提留中开支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道路修建、植树造林、农业综合开发有关的土地治理项目和村民认为需要兴办的集体生产生活等其他公益事业项目所需资金,不再固定向农民收取,采取“一事一议”的筹集办法。
    14、部门预算  简单地说就是“一个部门一本预算”,完整地反映一个部门的所有收入和所有支出,即一个部门在部门预算之外,不得再有其他收支活动。部门预算的特点就是改变财政资金按性质归口管理的做法,并实行预算内资金和部门事业收入及其他收支统管,统筹使用。
    15、财政支出绩效评价  是指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单位)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财政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16、政府购买公共服务  是指政府通过公开招标、定向委托、邀标等形式将原本由自身承担的公共服务转交给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履行,以提高公共服务供给的质量和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改善社会治理结构,满足公众的多元化、个性化需求。
    17、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  指政府通过特许经营权、合理定价、财政补贴等事先公开的收益约定规则,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城市基础设施等公益性事业投资和运营,以利益共享和风险共担为特征,发挥双方优势,提高公共产品或服务的质量和供给效率。
    18、国库集中收付制度  一般也称为国库单一账户制度,包括国库集中支付和集中收缴制度。是指由财政部门代表政府设置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所有财政性资金都纳入国库单一账户管理和核算,收入直接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支出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由财政集中支付或授权预算单位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商或最终用款单位。未支用的财政资金保留在国库单一账户,由财政部门代表政府进行管理运作。
    19、政府采购  是指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在财政监督下,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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