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组配分类: | 组织机构 | |
| 发布机构: | 陈巴尔虎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 信息来源: | 政府办 |
| 名称: | 关于成立陈巴尔虎旗农村牧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文号: | |
| 成文日期: | 2020-12-18 | 发布日期: | 2020-12-18 |
陈政办字﹝2020﹞106号 2020年12月18日
旗直有关部门、各相关苏木镇人民政府:
按照上级关于农村牧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相关要求,经旗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我旗农村牧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组 长:阿拉木斯 旗政府副旗长
副组长:钟寿全 旗住建局局长
包鲁文 旗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成 员:王玉辉 旗委统战部副部长
斯琴毕力格 旗农科局党组书记
任晓龙 旗应急管理局局长
苏布德 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乌日图 旗教育体育局局长
巴雅尔图 旗民政局局长
彩 霞 旗司法局局长
何 岩 旗财政局局长
马根柱 旗文化旅游广电局局长
包双全 旗公安局副局长
勤 学 旗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邵智佳 旗住建局副局长
石 刚 旗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储备管理中心主任
于文成 宝日希勒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贝 尔 呼和诺尔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阿巴图 鄂温克民族苏木党委副书记、苏木达
阿拉坦巴根 巴彦哈达苏木党委副书记、苏木达
唐晓英 东乌珠尔苏木党委副书记、苏木达
照日格图 西乌珠尔苏木党委副书记、苏木达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旗住建局,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钟寿全同志兼任。
二、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职责
(一)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负责全旗农村牧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组织领导和重大事项的协调,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确保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
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工作任务,具体指导推动全旗农村牧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并在工作中协调调度各地区、各部门合力推动农村牧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各项目标任务落实。
三、成员单位职责
(一)各苏木镇工作职责
苏木镇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牧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编制和组织实施。要亲自部署、狠抓落实,进一步明确时间和路线图,充分发挥嘎查“两委”和驻嘎查第一书记、驻嘎查工作队作用,确保排查整治工作落实落细。嘎查“两委”是村民自治主体,对嘎查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总负责,保障农村牧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高质量完成。
(二)旗直各有关部门工作职责
旗直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整合政策、资金、项目,重点支持农村牧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协调配合形成推进合力。
旗住建部门牵头组织农村牧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指导农村牧区住房建设,积极共享排查信息,建立健全农村牧区房屋建设管理长效机制。
旗应急管理部门负责指导农村牧区人员密集场所房屋的消防安全管理。
旗自然资源部门负责指导农村牧区依法依规用地,做好地质灾害易发区的灾害风险排查。
旗农牧部门负责组织指导农村牧区人居环境和村庄整治,按职责负责农村牧区宅基地管理有关工作。
旗市场监督部门负责指导农村牧区经营场所涉及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复查工作。
旗党委统战部门负责指导农村牧区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管理。
旗教育部门负责指导农村牧区学校、幼儿园房屋安全管理。
旗公安部门负责指导农村牧区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复核工作。
旗民政部门负责指导农村牧区养老机构场所安全管理。
旗司法行政部门负责配合有关方面完善农村牧区房屋建设管理制度,强化法治保障。
旗财政部门负责将农村牧区房屋安全管理相关经费纳入本级政府预算。
旗文化和旅游部门负责指导农村牧区文化和旅游场所安全管理。
旗卫生健康部门负责指导农村牧区医疗场所安全管理。
四、其他事项
今后,除旗级领导同志外的其他人员变动由领导小组自行调整,待专项工作结束后,领导小组自行撤销,旗政府办公室不再另行发文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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