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组配分类: | 政府文件 | |
| 发布机构: | 陈巴尔虎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 信息来源: | 政府办 |
| 名称: | 陈巴尔虎旗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陈巴尔虎旗农村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 文号: | |
| 成文日期: | 2021-05-20 | 发布日期: | 2021-05-20 |
陈政字﹝2021﹞43号 2021年5月20日
各苏木镇、旗直相关部门、特泥河农牧场、哈达图农牧场、浩特陶海农牧场:
现将《陈巴尔虎旗农村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做好落实工作。
陈巴尔虎旗农村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为全面推进“美丽陈巴尔虎旗建设”,提升我旗农村公路交通服务水平,确保公路安全畅通,依法打击在公路用地及公路建筑控制区损害农村公路安全畅通的违法行为,恢复和绿化美化路肩,努力营造“畅、安、舒、美”的行车条件和运营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内蒙古自治区农村公路条例》,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建好、管好、养好、运营好”农村公路的总体要求,通过集中整治,解决好路域环境脏乱差的问题,按标准恢复路肩到位,做好路肩绿化工程,提升我旗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水平和对外形象,进一步优化路域环境,确保公路安全畅通,提高群众满意度。
二、整治范围
旗内苏木镇、嘎查级农村公路及其两侧路肩绿化不达标及可视范围内影响路域环境的区域。
三、整治标准
1、路面:开展路面病害治理和养护,保持路面清洁、无坑槽,桥涵构造物完好,标志标线齐全、醒目、规范。
2、路肩:县、乡、村道路肩做到平整、密实、无杂草、无堆积物,边线顺直。
3、绿化:自然绿化。
4、环境卫生:清除路域可视范围内垃圾堆、柴草堆、粪堆、砂石料等建筑材料堆积物等。
5、建筑控制区:清理建筑控制区内违章建筑、乱搭乱建、占道经营现象,县道不少于10米,乡道不少于5米,村道不少于3米。
四、责任分工
农村公路沿线环境整治工作在旗农村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实行分工负责、属地管理。
1、旗“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办公室:负责监督检查全旗公路用地范围内环境整治工作。督导、落实人员、机械情况及整治进度、质量等,并对旗交通局、苏木镇人员上报进度情况进行监督。对各苏木镇工作开展情况每日一调度,每周一排名。
2、旗交通运输局:负责向旗“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办公室汇报工作进展情况;负责县级道路路面病害治理和养护,农村公路标志标线齐全规范;负责公路用地范围内非公路标志的审批、管理及超限超载治理;配合相关部门查处各类侵害路产路权、影响安全畅通的行为。负责配合旗“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办公室实行领导分片包苏木镇的方式对各苏木镇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
3、旗林业和草原局:负责提供县、乡道栽植树木,按要求做好公路沿线绿化指导工作。
4、各苏木镇:对辖区内公路沿线环境整治负总责,要建立各司其职、责任到嘎查的工作体制;负责本辖区内乡、村级道路路面病害治理和养护,保持路面清洁、无坑槽,桥涵构造物完好;负责本辖区内公路路肩、边坡、边沟及公路用地范围内的环境整治工作,负责对辖区内乡村级公路路肩标准不达标路段的清障及复土方工作,清理公路沿线路肩杂草,清除路域可视范围内垃圾、柴草堆、粪堆及建筑材料堆积物,沿线绿化补植,清除沿路乱搭乱建、占路经营现象。
通过整治,使全旗公路保持路况良好,路容路貌整洁,标志标线和安保设施齐全完善,排水畅通,双侧路肩宽度达标,绿化美观,路产路权得到有效保护。
五、工作步骤
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从2021年6月起至2021年12月 31日,分前期准备、集中整治、检查四个阶段。
1、前期准备阶段(2021年6月8日-2021年6月15日)。
各苏木镇根据整治要求,对辖区内公路沿线进行调查摸底,制定整治实施方案。抓好动员发动,明确职责分工,分解落实任务,建立组织、协调、督导和工作推进机制。
2、集中整治阶段(2021年6月15日-2021年12月31日)。各苏木镇要根据整治方案,6月份完成修复路肩30%;7月份完成修复路肩达到50%;8、9月份重点加强路域环境整治;10月份完成修复路肩达到80%;11月份完成100%,12月份完善扫尾;确保今年年底前路肩修复、标志标线、路面养护全部完成及清除路域可视范围内垃圾堆、柴草堆、粪堆、建筑材料堆积物、建筑控制区整治工作。集中整治期间,旗农村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每月组织一次观摩评比。各苏木镇都要确立整治典型样板路段,以点带面,确保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整治取得实效。
3、检查阶段(2021年12月份)。旗农村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进行集中验收。认真开展回头看活动,对整治工作及时进行查缺补漏,确保建立路域环境综合整治长效机制。
六、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旗农村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农村公路建设和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各苏木镇要成立相应的机构,加强对农村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
2、加强宣传,营造氛围。旗融媒体中心负责对各苏木镇工作开展情况跟踪报道,要开辟专栏,及时报道综合整治情况。各单位要通过发宣传单、出动宣传车、悬挂横幅,喷涂标语等各种有效形式,扎实开展宣传发动,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为综合整治活动创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3、加强联动,协调推进。旗农村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跟踪督导综合整治工作进展情况,每周向旗“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办公室报送督导乡镇施工机械、上工人数、工作进展等情况。旗农村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派专业技术人员指导、监理、查看各苏木镇工作开展情况。旗“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办公室要不定时对综合整治情况开展督查,对组织不力、工作无明显成效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4、建立机制,严格考核。旗农村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行月考核、观摩,每月对各苏木镇工作情况进行考核,按70%比重计分;每月对各苏木镇工作情况集中观摩,按30%比重计分。两项得分合计后确定最终考核名次,考核结果计入全旗科学发展综合考核。为提高各苏木镇工作积极性,旗财政拿出资金实行以奖代补,对考核排名前三的苏木镇进行奖励。对在整治工作中组织不力、工作无明显成效的苏木镇取消受奖资格,并全旗通报批评。
附件:陈巴尔虎旗农村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
陈巴尔虎旗农村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为加强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整治,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全面改善公路路域环境状况,提高通行服务保障能力,建设“幸福美丽乡村路”,经旗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特木日胡 旗委副书记、旗长
副组长:王学民 旗委常委、副旗长
成 员:徐子荣 旗交通运输局局长
赵大鹏 旗自然资源局局长
何 岩 旗财政局局长
钟寿全 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吕 东 旗审计局局长
福 山 市生态环境局陈旗分局局长
任晓龙 旗应急管理局局长
乌恩巴雅尔 旗水利局局长
陈永洁 旗林草局局长
马根柱 旗文旅广电局局长
李兴华 旗交警大队大队长
格日乐图 巴彦库仁镇党委书记
于文成 宝日希勒镇党委书记
罗永胜 呼和诺尔镇党委书记
赛音朝克图 鄂温克民族苏木党委书记
哈斯门德 西乌珠尔苏木党委书记
唐晓英 东乌珠尔苏木苏党委书记
诺民德力格尔 巴彦哈达苏木苏党委书记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旗人民政府办公室337室,主要负责开展领导小组日常工作。今后,领导小组人员如有变动,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自行调整,旗政府不再另行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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