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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陈巴尔虎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信息来源: 本站原创
名称: 关于印发《陈巴尔虎旗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文号:
成文日期: 2019-03-01 发布日期: 2019-03-01

关于印发《陈巴尔虎旗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3-01 16:47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970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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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政发〔2019〕16号    2019年3月1日


各苏木镇、旗直各部门、驻旗各企业:
  根据2月25日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紧急电视电话会会议精神,为深刻吸取西乌旗银漫矿业“2.23”重大安全事故教训,通过3月1日全旗安全生产工作调度会决定,2019年3月份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月,现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月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为“两会”顺利召开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附:陈巴尔虎旗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月活动方案



陈巴尔虎旗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月活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呼伦贝尔市党委、政府部署要求,把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作为当前各级政府的首要任务,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彻底排除重大安全隐患,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提高安全监管水平,严防各类事故发生,为“两会”顺利召开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检查范围
   在所有行业(领域)全面开展隐患大排查行动,重点排查和整治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道路交通、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校园安全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隐患。
三、安全检查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特木日胡  (旗委副书记、旗长)
副组长:毛宇彤    (旗政府副旗长)
        耿耀廷    (旗政府副旗长、公安局局长)
          安志峰    (旗政府副旗长)
          白曙光    (旗政府副旗长)
        王昆鹏     (旗政府副旗长)
          云伟东    (旗政府副旗长)
成员由安委会各成员组成,安全检查分为5个检查组按分管行业进行检查。
    第 一 组:毛宇彤  旗政府副旗长
              云伟东  旗政府副旗长
牵头单位:旗旅游局
成   员:安监局、文体广电局、教科局、民族宗教局、治安大队、消防大队、电力公司。
检查行业:人员密集场所、旅游景区景点、文物建筑博物馆安全、校园安全、消防安全。
    第 二 组:耿耀廷  旗政府副旗长、公安局局长
    牵头单位:旗公安局
    成   员:安监局、消防大队、交警大队、治安大队。
    检查行业:人员密集场所、道路交通、客货运输车辆、重点危险路段。
第 三 组:安志峰 旗政府副旗长
    牵头单位:旗住建局
成    员:安监局、国土局、环保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检查行业:建筑施工企业、高处施工平台、塔吊、城市供水供热。
    第 四 组:白曙光 旗政府副旗长
    牵头单位:旗林业局
    成   员:安监局、农牧业局、水务局、交通局。
    检查行业:农牧业机械设备、森林草原防火、道路交通安全。
    第 五 组: 王昆鹏 旗政府副旗长
牵头单位:旗安监局
成   员:经信局、环保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消防大队、电力公司。
检查行业: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商贸企业、锅炉、压力容器、起重机械、电梯等特种设备、食品药品安全。
  四、检查内容
(一)执行《安全生产法》、《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情况和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
  (二)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实际控制人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和安全生产承诺情况;
  (三)企业生产经营建设各项手续是否齐全有效;
  (四)企业安全管理机构和队伍建设、职工培训、班组建设、安全投入情况;
  (五)企业加强现场管理和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六)企业领导干部现场带班情况;
  (七)企业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情况。
  (八)无证、证照不全、证照过期、超许可范围从事生产经营建设,倒卖、出租、出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九)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组织生产经营建设的,应关未关或关闭不到位的;
  (十)停产整顿、整合技改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及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职业卫生“三同时”规定的;
  (十一)瞒报、谎报事故,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十二)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十三)非法用工、无证上岗的;
  (十四)作业规程不完善,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现场管理混乱、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的;
  (十五)安全生产工艺系统、技术装备、监控设施、作业环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十六)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
  (十七)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安全制度不完善、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的;
  (十八)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修)订演练不及时,自救装备配备不足、使用培训不够的;
  (十九)新材料、新设计、新装备、新技术未经安全检测核准投入使用的;
  (二十)重点时段、重大节日期间值班值守情况。
  (二十一)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五、检查时间
  自2019年3月1日开始,至2019年3月31日结束。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苏木镇、各相关单位、各企业要充分认识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月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以推进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为重点,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监管责任,同时,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好工作,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狠抓落实,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和自查工作。
  (二)严格落实责任。对于发现的隐患要制订具体的工作方案,建立整改清单,明确整改时限,跟踪治理,明确整改责任人,逐项整改销号。对于隐患排查治理不认真、敷衍塞责的生产经营单位,要提请有关部门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于不认真组织检查工作、存在应关闭取缔的非法生产经营单位而未彻底取缔、应停产停业整顿而未依法停产停业的苏木镇和部门,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在督查检查排查工作中不负责任、不认真履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相关督查检查人员的责任,并予以通报。
  (三)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各苏木镇政府、各相关单位要依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要求,积极开展联合执法,继续保持高压态势,依法严厉打击无证无照进行生产经营和建设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擅自生产的、关闭取缔后擅自恢复生产的非法违法行为;严肃纠正“三超”(工业企业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交通运输企业超载、超限、超负荷运行)“三违”(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违规指挥)等违规违章现象。要按照 “四个一律”的原则,坚决制止重生产轻安全、重效益轻监管的冒险生产活动和短期行为,保持正常、安全的生产经营秩序。要实行隐患整改挂牌责任制,确保隐患整改“五落实”到位,取得实效,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治理不留后患。
  (四)认真总结,及时反馈。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月行动结束后,各苏木镇、各相关单位要认真进行总结,查找存在的不足和突出问题,明确下一步工作方向和工作重点,并将总结(含图片、信息、隐患台账和整改情况)于2019年4月2日前报旗政府办(政府北楼333室)和旗安委办(政府南楼324办公室)。
  联 系 人:严家强  18647071152
  联系电话:0470-6718162(传真)
  邮    箱:cqajj8162﹫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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