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组配分类: | 政府文件 | |
| 发布机构: | 陈巴尔虎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 信息来源: | 本站原创 |
| 名称: | 使用国有土地告知书 | 文号: | |
| 成文日期: | 2018-07-26 | 发布日期: | 2018-07-26 |
陈征告知〔2018〕025号 2018年7月26日
宝日希勒镇人民政府:
陈巴尔虎旗人民政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拟收回你政府使用的国有土地0.6159公顷,其中村庄用地0.2170公顷,采矿用地0.0005公顷,其他草地0.3984公顷,用于神华宝日希勒能源有限公司机车库项目建设。该建设项目拟占土地补偿标准为5827.25元/亩,安置途径为货币安置。
依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九条、二十一条之规定,你政府在接到此告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有权要求国土部门就补偿费标准和安置方案组织听证,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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