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组配分类: | 政府文件 | |
| 发布机构: | 陈巴尔虎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 信息来源: | 本站原创 |
| 名称: | 关于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决定 | 文号: | |
| 成文日期: | 2018-07-26 | 发布日期: | 2018-07-26 |
陈征告知〔2018〕021号 2018年7月26日
国网内蒙古东部电力有限公司陈巴尔虎旗供电分公司:
依据陈巴尔虎旗城镇建设规划需要,拓展巴彦库仁镇301国道东出口,因巴彦库仁35Kv变电站离东出口南侧仅5米,属于该项目规划范围内用地,需对地上建筑物进行拆除。经旗政府研究决定,无偿收回该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该变电站已于2011年12月退出运行,已具备报废条件)并同意置换同等面积土地进行使用。
此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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