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组配分类: | 政府文件 | |
| 发布机构: | 陈巴尔虎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 信息来源: | 本站原创 |
| 名称: | 征收土地公告 | 文号: | |
| 成文日期: | 2018-07-12 | 发布日期: | 2018-07-12 |
陈征告知〔2018〕019号 2018年7月12日
年产5000吨隔热节能复合铝型材及50000平米铝塑门窗建设项目已于2018年4月18日获得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批准用地面积为0.6664公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征收土地公告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10号)及《关于年产5000吨隔热节能复合铝型材及50000平方米铝塑门窗建设项目用地的批复》(内政土发〔2018〕228号)文件要求,经旗政府研究,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年产5000吨隔热节能复合铝型材及50000平米铝塑门窗建设项目。
地块四至范围和面积、用途
范围:宝日希勒镇境内,具体征收范围以该项目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为准,勘测定界界址点坐标成果准确。
面积:该项目申请用地面积0.6664顷,按权属和地类分;宝日希勒镇人民政府国有农用地0.1848公顷,国有未利用地0.2511公顷;布敦胡硕嘎查集体未利用地0.2305公顷。
用途:工业用地。
三、补偿安置情况
该项目征地补偿标准高于《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实施自治区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内政办发〔2011〕143号)有关规定,拟占地补偿标准为5827.25元/亩,安置途径为货币安置。
四、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自公告之日起5日内不办理补偿登记,视为放弃应有的权力,其补偿内容以相关部门调查登记结果为准。
联系电话:0470-6717141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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