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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陈巴尔虎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信息来源: 陈巴尔虎旗人民政府公报
名称: 使用国有土地告知书 文号:
成文日期: 2018-04-19 发布日期: 2018-04-19

使用国有土地告知书

发布时间:2018-04-19 00:00 来源:陈巴尔虎旗人民政府公报 浏览:935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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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征告知〔2018〕013号  2018年4月19日

国营浩特陶海农牧场:
    陈巴尔虎旗人民政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拟收回你农场使用的国有土地20.6125公顷,其中农用地14,2542(其有林地0.0580公顷,其他林地3.8996公顷,人工牧草地0.4133公顷,天然牧草地9.8833公顷),建设用地4.8960公顷(村庄4.8960公顷),未利用地1.4623公顷(其裸地0.9124公顷,沙地0.5499公顷),用于绥芬河至满洲里国家高速公路海拉尔至满洲里段公路(陈巴尔虎旗境内)项目建设。该建设项目拟占牧草地、裸地、沙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为5827.25元/亩,林地的补偿标准为7756.41元/亩,安置途径为货币安置。
    依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九条之规定,你农场在接到此告知书后5日内,有权要求国土部门就补偿费标准和安置方案组织听证,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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