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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陈巴尔虎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信息来源: 陈巴尔虎旗人民政府公报
名称: 使用国有土地告知书 文号:
成文日期: 2018-02-09 发布日期: 2018-02-09

使用国有土地告知书

发布时间:2018-02-09 00:00 来源:陈巴尔虎旗人民政府公报 浏览:9127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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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征告知〔2018〕005号  2018年2月9日

西乌珠尔苏木人民政府:
  陈巴尔虎旗人民政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拟收回你政府使用的国有土地6.00公顷,其中天然牧草地6.00公顷,用于陈巴尔虎旗人民政府实施城市规划2018年第三批次项目建设。该项目征地补偿标准为5827.25元/亩,安置途径为货币安置。
  依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九条、二十一条之规定,你牧场在接到此告知书后5日内,有权要求国土部门就补偿费标准和安置方案组织听证,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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