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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陈巴尔虎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信息来源: 陈巴尔虎旗人民政府公报
名称: 陈巴尔虎旗人民政府党组关于印发陈巴尔虎旗人民政府党组工作规则的通知 文号:
成文日期: 2018-02-01 发布日期: 2018-02-01

陈巴尔虎旗人民政府党组关于印发陈巴尔虎旗人民政府党组工作规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2-01 00:00 来源:陈巴尔虎旗人民政府公报 浏览:8968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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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政党组〔2018〕5号  2018年2月1日

各苏木镇政府、旗政府各部门:
  《陈巴尔虎旗人民政府党组工作规则》已经2018年旗政府第一次党组会议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学习。


陈巴尔虎旗人民政府党组工作规则


  为进一步规范党组工作,根据党《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制定本工作规则。
  第一条  工作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保证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
  (二)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据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开展工作,落实党组管党治党、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
  (三)坚持民主集中制,确保党组的活力和党的团结统一。
  (四)坚持党组发挥核心作用与旗政府领导班子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责相统一,把党的主张通过法定、民主程序转化为旗政府领导班子的决定。
  第二条  职责任务
  (一)认真履行政治领导责任,做好理论武装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的决策部署,发挥好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
  (二)讨论和决定旗政府下列事项:
  1.需要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
  2.贯彻旗委、旗政府重大决策和重点工作部署;
  3.旗政府“三重一大”决策事项;
  4.意识形态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重要事项;
  5.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的重要事项;
  6.其他应当由党组讨论和决定的重大问题。
  (三)贯彻党管干部原则,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完善干部培养选拔机制,加强干部教育培训。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四)认真履行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组书记应当履行抓党建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其他党组成员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党的建设工作。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五)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党组书记是旗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党组其他成员按分工,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六)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定理想信念,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规定,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切实增强践行“三严三实”要求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严格遵守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自觉接受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的监督。
  (七)落实旗委安排部署的其他事项。
  第三条  组织原则
  (一)坚决执行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决定,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确保中央政令畅通。
  (二)建立健全党组向陈巴尔虎旗委请示报告工作制度。党组每年至少作1次全面报告,遇有重大问题及时请示报告。
  (三)党组对有关重要问题作出决定时,根据需要充分征求相关单位党员群众的意见。重要情况及时进行通报。
  (四)党组实行集体领导制度。凡属党组职责范围内的事项,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由党组成员集体讨论决定。党组书记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党组成员要认真执行党组集体决定,勇于担当、敢于负责,切实履行职责。
  (五)以党组名义发布或者上报的文件、发表的文章,党组成员代表党组的讲话和报告,应当事先经党组集体讨论或者传批审定。党组成员署名发表的与工作有关的文章,应当事先经党组审定或者经党组书记批准。
  党组成员在调查研究、检查指导工作或者参加其他活动时发表的个人意见,应当符合党组决定精神。
  第四条  议事规则
  (一)党组会议的议事范围包括: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旗委、旗政府的重大决策;研究讨论旗政府“三重一大”事项;研究讨论其他应当由党组讨论和决定的重大问题。
  (二)党组议事采取召开党组会议的形式进行,党组成员为会议组成人员。必要时可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参加人员根据议题内容确定。
  (三)党组会议一般每月召开1次,遇有重大事项和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
  (四)党组会议由党组书记或书记委托其他成员召集主持。需提交党组会议的议题由党组书记确定,也可由党组成员提出建议,报党组书记确定。
  (五)党组会议须有半数以上组成人员到会方能举行。党组成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应在会前向主持人请假。
  (六)经党组会议讨论通过的事项,需以旗政府党组名义行文的,由党组书记签发。
  (七)党组秘书要准确、完整地做好记录,便于存档查阅。
  第五条  学习制度
  (一)中心组学习的召集与参加人员。旗政府党组理论学习由党组书记或书记委托其他党组成员召集、主持,旗政府党组成员、班子成员参加。
  (二)中心组学习的方式。旗政府机关党组理论学习主要采取自学、集中学习、研讨交流等方式。要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做到学以致用;集中学习要突出重点、难点,注重解决问题。
  (三)中心组学习的时间。集中学习全年不少于12次,其中研讨或交流不少于2次;除参加各类专业培训外,每年组织1次培训辅导。
  (四)中心组学习的要求。旗政府党组成员要把理论学习作为不断提高自身素质的主要途径,妥善处理工学矛盾,积极参加集中学习和旗委组织的理论学习,年底要对自己的学习情况作一次自查和总结。
  第六条  调查研究和联系服务群众制度
  (一)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发扬求真务实和密切联系群众的作风,体察民情、了解民意、倾听民声改进工作作风,做好“三服务”,帮助企业、基层、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二)党组成员要重视搞好调查研究,围绕旗委、旗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每年确定1-2个调研课题,开展专项调研,为旗政府决策提供优质服务。
  第七条  民主生活会制度
  (一)民主生活会的召集及参加人员。旗政府党组民主生活会由党组书记主持召开,党组成员参加,邀请非党班子成员参加。
  (二)民主生活会内容。按照旗委指定的内容召开民主生活会,传达贯彻上级有关会议和指示精神,学习讨论党的重要文件研究制定加强班子建设的措施。会上党组成员要联系实际,深刻检查认真剖析自身在思想、工作、作风和勤政廉政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按照党章党纪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对照检查找差距、定措施。
  (三)对党组民主生活会反映出来的问题,要认真制定整改措施,切实加以解决,并在一定范围内向干部群众通报整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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