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组配分类: | 政府文件 | |
| 发布机构: | 陈巴尔虎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 信息来源: | 陈巴尔虎旗人民政府公报 |
| 名称: | 征收土地公告 | 文号: | |
| 成文日期: | 2017-11-29 | 发布日期: | 2017-11-29 |
陈巴尔虎旗人民政府实施城市规划2017年第三批次建设项目已于2017年7月17日获得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批准建设用地面积0.0408公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征收土地公告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10号)及《关于陈巴尔虎旗实施城市规划2017年度第三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内政土发〔2017〕486号)文件要求,经旗政府研究,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陈巴尔虎旗森林公安分局完工派出所
二、地块四至范围、面积和用途
范围:呼和诺尔镇哈日干图嘎查境内,具体征收范围以该项目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为准,勘测定界界址点坐标成果准确。
面积:拟用地面积为0.0408公顷,按权属和地类分;征收前为集体建设用地0.0408公顷。
用途:机关团体用地。
三、补偿安置情况
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实施自治区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内政办发〔2011〕143号)有关规定,拟占地的补偿标准为5827.25元/亩,安置途径为货币安置。该建设项目用地不涉及安置农业人口。
四、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自公告之日起5日内不办理补偿登记,视为放弃应有的权力,其补偿内容以相关部门调查登记结果为准。
联系电话:0470-6717141
特此公告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