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组配分类: | 政府文件 | |
| 发布机构: | 陈巴尔虎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 信息来源: | 陈巴尔虎旗人民政府公报 |
| 名称: | 陈巴尔虎旗人民政府关于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决定 | 文号: | |
| 成文日期: | 2017-07-26 | 发布日期: | 2017-07-26 |
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原防疫站):
根据旗财政局相关处置批复文件及你中心关于转让原划拨土地使用权的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旗政府研究决定,无偿收回你中心4400平方米的划拨土地使用权。
此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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