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组配分类: | 政府文件 | |
| 发布机构: | 陈巴尔虎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 信息来源: | 陈巴尔虎旗人民政府公报 |
| 名称: | 陈巴尔虎旗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陈巴尔虎旗权责清单的决定 | 文号: | |
| 成文日期: | 2017-01-06 | 发布日期: | 2017-01-06 |
各苏木镇人民政府,旗政府各部门,驻旗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两单合一”工作的通知》(呼政办发[2016]88号)要求,旗政府对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进行了整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公开权责清单
经旗政府法制办审核,涉及7个苏木镇人民政府、29个部门和单位保留权责事项共计5507项,包括行政许可事项143项、行政处罚4530项、行政强制措施165项、行政强制执行59项、行政确认21项、行政给付11项、行政奖励85项、行政征收38项、行政监督检查318项、其他行政权力137项。
二、严格执行权责清单
各苏木镇人民政府、部门(单位)要严格按照清单行使权力、承担责任,切实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有效维护清单的严肃性、规范性和权威性。对保留的行政权力,要进一步优化运行流程,简化办事环节,缩短办理时限,规范自由裁量权;对取消的行政权力不得截留或变相实施;对国家、省、市下放的行政权力,要主动与上级部门沟通,积极做好承接工作。
三、建立健全清单动态管理机制
各苏木镇人民政府、各部门(单位)要根据法律法规规章颁布、修订、废止以及部门职责变化,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的要求,及时对权责清单进行调整完善,实行动态管理。权责清单的增减或变更的权力事项,由实施部门(单位)提出申请,经旗政府法制办审核并报旗政府审定后,向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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