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涉及千家万户,直接面向群众。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群众住宅办证难已成为关系民生的重要问题,影响了群众的合法权益。为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呼伦贝尔市自然资源局会议精神,切实解决群众住宅办证难问题,通过开展集中整治, 使不动产办证难问题得到全面整改,结合我旗实际,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陈巴尔虎旗群众住宅办证难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实施既是回应群众“急难愁盼”的民生工程,也是夯实社会治理根基的关键举措。从根本上保障了群众不动产交易、抵押等合法权益,消除了“有房无证”带来的生活顾虑与财产风险,既增强了群众对政府工作的信任度,也为房产市场规范发展、社会和谐稳定筑牢了基础,具有深远意义。
一、工作目标
聚焦已销售未办理产权登记的住宅项目,本着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群众无过错,“缺什么补什么、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重点整治惠民政策落实中的不作为、慢作为问题,集中6个月(2024年5月-10月)的时间专项推动解决群众住宅办证难问题,尽最大努力满足人民群众“住放心房,拿安心证”的诉求。
二、工作方案
(一)摸清底数,建立问题台账。成立陈巴尔虎旗群众住宅“办证难”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旗自然资源局,由旗住建局配合,统筹开展工作。各相关部门、苏木镇要与房地产历史遗留“办证难”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协同工作机制,在已摸排的历史遗留“登记难”问题台账基础上,结合巡视、审计、信访、督察和12345 热线等问题反馈渠道,对已销售无法正常办理产权登记的住宅项目进行再摸底、再排查,发现问题线索及时上报旗政府。
(二)找准症结,狠抓整治落实。各相关部门、苏木镇政府组织召开研判会,对梳理出的《群众住宅办证难问题台账》逐项研判工作堵点、难点,找准影响产权手续办理的根源和症结,明确整治牵头部门、措施、完成时限,确保整治工作高效有序落实。
1.对涉及土地尚未征收为国有的“小产权”项目,由各相关部门、苏木镇推动补办土地审批手续。
2.对涉及土地供应、确需调整规划的项目,由各相关部门苏木镇负责,与自然资源部门协调,依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3.对涉及房屋未竣工验收的项目,报请旗人民政府推进的同时,向各相关主管部门函告推动落实建议。
4.对涉及土地或房屋被查封的项目,向有关法院行函告推动落实建议。
5.对涉及缺少政府追缴出让金和配套费承诺、土地或房屋被抵押和开发企业不配合分户登记的项目,报请人民政府统筹推动。
6.对涉及房地产历史遗留“办证难”台账中尚未化解的项目,报请人民政府要研判问题症结,明确责任单位,第一时间向责任单位致函要求配合推进。
各相关部门、苏木镇牵头整治的问题,要倒排工期,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周调度工作进展。
(三)出台政策,常态化推动问题化解。旗自然资源局要发挥登记机构的归口作用,针对工作推动中存在的问题,协调政府和相关部门出台政策文件,推动建立健全问题发现和处理机制畅通群众诉求反映渠道,推动建立问题发现在日常、处理在日常的常态化化解机制,通过登记机构提前介入的方式,推动更多项目实现“交房即交证”,从源头杜绝形成新的“办证难”问题。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此次专项行动是落实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的重要举措,各相关部门、苏木镇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务必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是专项行动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研究亲自检查、亲自推进,确保工作实效。要充分发挥房地产历史遗留“办证难”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作用,整合其他部门力量形成合力。要强化对下指导调度,聚焦整治重点、难点问题,制定解决政策,推动问题化解。
(二)狠抓工作落实,确保整治成效。各相关部门、苏木镇要落实管理和监督责任,建立清单销号制度,做到整治一起、销号一起。对于重大复杂问题,要加强研判、挂牌督办,做好风险防范和矛盾化解工作。对于各地摸排出的共性突出问题,由各相关部门、苏木镇报请政府研究出台具体措施,推动问题尽快化解务求取得实效。
(三)加强监督考核,严肃追责问责。建立定期通报和督办督导机制,对未按时完成整治任务、整治工作推进不力、整治成效不明显的地区,将约谈各相关部门、苏木镇主要负责人。对工作中存在敷衍整治、虚假整治、失职渎职的,将移交纪检监察部门,依法依规追责问责。
(四)加强舆情监测,做好舆论引导。各相关部门、苏木镇专项整治工作中,要把时间和精力放到提高专项整治的质量和效果上,不主动宣传,不制造舆论热点,同时,要加强舆情监测和研判,防止负面炒作,及时做好政策解读及舆论引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