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制作。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以从陈巴尔虎旗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brhq.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陈巴尔虎旗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联系(通讯地址:陈巴尔虎旗政务服务中心四楼405办公室,邮编021500,电话:0470-6713122)。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5年,全旗各苏木镇政府、旗直部门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深入推进政务公开。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4872条,政府网站公开类信息1934条。发布各类政策解读20篇,其中包括图文解读、H5解读、文字解读、专家访谈等。收到留言数量15条,其中公开答复8条。在“莫尔格勒”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29200条,订阅数8966个。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严格落实制度要求,规范使用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系统。全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7件,均在法定期限内完成规范答复,并全部录入系统,共涉及行政复议2件,未发生行政诉讼,有效维护了行政机关的公信力。
(三)政府信息公开管理情况
严格落实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信息公开发布和审核机制,负责信息公开工作推进、协调;按照“应公开尽公开,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组织各苏木镇政府、旗直部门规范完善机关职能、办公地址、联系方式等详细信息,有序开展信息公开工作。
(四)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积极完善门户网站内容定期排查机制,常态化开展网站安全监测工作,坚决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强化门户网站内容建设,确保权威信息应发尽发、应转尽转,表述规范、严谨准确。通过“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办理工单3165件,其中3142件已归档,23件办理中。
(五)监督保障情况
优化公开流程,健全信息发布审核与责任追究机制。 对公开不及时、内容不准确等问题,及时督促整改或通报批评,严肃工作纪律。强化考核导向,加强对苏木镇及各部门的督查检查。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聚焦信息全面性、真实性及渠道便捷度,结果良好,全年未发生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6
3
15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245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409
行政强制
8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09.49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6
1
1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4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7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2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动态信息更新方面:过程性信息公开存在滞后性。部分单位信息维护不及时,数周未更新的情况时有发生,对群众关切的回应不够迅速。二是业务能力方面:工作人员对公开标准理解不透彻。政策解读多使用专业术语,通俗化、接地气的转化工作不到位,导致信息传播存在壁垒,群众获取和理解政策的门槛较高。
改进情况:一、重点核查更新情况,建立台账限期整改,将各单位信息公开工作融入日常业务流程,确保同步、精准对外公开。二、开展精准培训,倡导使用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模式提高解读材料的质量和水平,切实保障群众对政务服务的满意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2025年度未产生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