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巴尔虎旗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13
来源:城管执法局 字体:[大 中 小]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制作。全文包括陈巴尔虎旗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日期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可以从陈巴尔虎旗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cbrhq.gov.cn/ 查阅。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陈巴尔虎旗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办公室联系(通讯地址:陈巴尔虎旗巴尔虎东街6B,电话:0470-6711551)。
一、总体情况
1. 主动公开情况
2025年以来,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旗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工作;及时上报旗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要求上报的材料;完成了重点领域的目录和本单位政务公开目录梳理工作。截止2025年12月31日,全年提交并审核采用陈巴尔虎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信息164条。
2. 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5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3.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陈巴尔虎旗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严格按照“公正、公平、便民”的总体原则及“及时、准确”的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切实推进了全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5年我们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始终把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单位工作议事日程;健全领导机制,确保城管执法局的政府信息工作顺利开展。根据人员变动,及时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人员进行调整充实。
二是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注重加强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严格执行《陈巴尔虎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加强《城管执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落实力度,做到“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谁上网,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相关要求,建立信息上报审批台账,在互联网上发布的信息经本单位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审核批准后发布,并按照一定的工作程序,完善和落实信息登记、审批责任制,确保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不予公开,进一步保障了城管执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安全性。
三是规范内容,提高政务信息质量。为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提升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主要做法:公开的内容更加充实。对政务信息公开的范围、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政务信息公开的形式、政务信息公开的制度等作了进一步的明确,按照组织健全、制度严密、标准统一、运作规范的要求,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内容的补充以及已公开内容的删补;公开的时间更加及时。针对公开项目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和三务公开网及时公开单位信息。
陈巴尔虎旗城管执法局认真按照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发布政府门户网站,公开的内容按照城管执法局政务公开标准目录要求,对涉及重点项目信息情况、部门机构职能、政策法规、行政许可、服务内容、工作动态等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各类信息进行公开。 截止2025年12月29日,通过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共公开信息325条。其中:城市建设134条;部门动态30条;通知公告7条;城市综合执法实施情况152条;部门预算决算2条。
4.平台建设维护情况
按照相关要求,2025年及时接收并处理“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平台工单82起,业务人员对接来电人及相关涉及企业,进行沟通核实、积极协调,在规定时限内解决了来电人的问题,除此之外微信公众号发布 260条,今日头条发布32条城管日常工作信息。
5.监督保障情况
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贯彻自治区、市、旗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切实发挥部门职能职责,接受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及同级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的监督考核。
2025年度无因信息公开不到位追责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2 |
行政强制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信息公开时效性管控不足:部分政务信息存在发布滞后情况,如阶段性工作成果、未能在规定时限内对外公开,导致公众无法及时获取权威资讯,影响政务服务体验。主动公开信息质量与数量待提升:部门动态栏目存在“重形式、轻内容”问题,一是更新频次低;二是内容深度不足,多为工作部署类常规信息,缺乏对重点民生项目推进、执法案例解析、服务举措优化等公众关切内容的跟踪报道,主动公开信息的实用性、吸引力有待增强。
(二)改进情况
建立全流程时效管控机制:紧急信息实现“当日生成、当日发布”。同时建立“科室报送-专人审核-即时发布”的快速通道,由各科室指定信息联络员负责初稿报送,综合办公室安排专职审核员实时对接,截至目前,信息发布及时率已提升至100%,累计补全滞后发布的政务信息10条。
优化主动公开信息供给体系:要求各科室每月至少报送4条高质量动态信息,内容需覆盖“民生服务亮点、执法一线纪实、重点项目进展”三大类主题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2025年度未产生取信息处理费。
(二)政务公开要点落实情况
2025年,陈巴尔旗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依托网站、微信公众号、今日头条等媒体平台,主动向社会公开部门动态、通知公告、城市建设、重点领域、综合执法、重点项目推进情况等内容,强化电子政务建设。
一是在部门动态、城市建设、重点领域、综合执法栏目中上传城管领域信息,展示了日常会议、学习、培训、执法检查等方面工作;充分展现市容环境面貌的提升,城管人文明执法严格执法的风采,城市管理像绣花一样精细的工作决心。
二是及时公布了2025年预算、决算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