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以下简称《通知》)以及相关政策的规定和要求,宝日希勒镇人民政府认真对照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主要内容,进行了全面的自检自查,现将2022年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向社会公布。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宝日希勒镇人民政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主动公开信息,并按照要求完成公开指南、机构职能职责、领导分工、内设下属机构等。2022年,主动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447条,其中信息410条,上级活动5条,机关简介1条,部门文件2条,行政许可1条,行政处罚1条,重大建设项目14条,应急管理11条,执法主体1条,执法人员1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2年我镇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相关请求材料。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2022年,我镇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2022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要点为指导,结合工作实际,开展相关工作,进一步明确了信息公开的主体、内容、时限,并明确信息公开责任,力求信息公开工作的全面、准确、规范。
(四)平台建设情况。加强微信公众号、旗政府门户网站管理,按要求及时适时更新内容。认真做好热点舆情应对工作,落实网民留言、咨询的受理,及时处理答复。
(五)监督保障情况。深化监督保障,提高工作质效。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结合年度工作重点,就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研究部署,提出工作要求。坚持和完善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党政办具体抓的工作机制。按照“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的原则,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严把信息安全关。2022年,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66篇,“12345”平台受理工单93件,办结93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维持
2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镇政务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个别信息公开不及时,主动公开数量不够;信息公开的方式和内容还不够丰富,信息质量亟需提升等,2023年,我镇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深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学习、管理,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效开展;加强重点领域、重大活动、民生政策的发布力度,丰富发布形式,提升信息公开的实效。通过多种方式,调动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积极性,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准确、及时、相关,推进高质量的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深入贯彻旗2022年政务公开要点,全面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一是除依法不予公开事项外,主动公开决策事项,广泛接受监督。主动公开应公开文件。及时公开政府工作报告等会议信息,释放权威政策信号,切实做到为百姓讲好政策。二是及时公开重大项目有关信息,做到公开透明。持续做好各类规划和配套政策的主动公开。积极推进项目建设等成效对外发布解读力度。全面做好优化营商环境等信息发布,加强对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宣传和解读。三是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发挥标准规范的政务公开平台矩阵作用。四是年内召开专题会议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责任机制初步形成。加强对嘎查(社区)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督导,确保应公开尽公开。常态化开展新媒体、网站等的检查、维护,确保政府信息更新及时,发布内容准确无误,保障信息数据安全。
(二)本年度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