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呼伦贝尔市生态环境局陈巴尔虎旗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及时调整权责清单,从原来的298条增加到308条,并对权责清单进行合法性审查;全年未出台规范性文件、公开主动公开文件182份;全年未出台重大政策;按政务中心要求及时更新完善了生态环境局政务公开标准化目录;围绕“六稳”“六保”在政务网上公开政策解读文件2份;围绕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审批时间从法定60天缩小为30天,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从法定30天缩小为15天;全年在政务网上公开生态环境领域信息143条。
2.依申请公开情况:全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份,已按要求办理(2020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不存在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立案、无结果纠正案件等情况。
5.监督保障情况:旗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发的督办单、问题清单共有3项问题,全部整改完毕;高度重视政府信息管理工作,成立呼伦贝尔市生态环境局陈巴尔虎旗分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形成局主要领导总负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办公室协调落实,各业务股室密切配合的良性工作机制。积极落实政务公开制度,按照政务公开目录,及时完成信息公开工作;结合政务公开内容多、要求严、标准高等实际安排业务人员及时参加政务服务局举办的各类培训,业务能力逐步得到提高。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证、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业工作需要不断的规范化。2021年呼伦贝尔市政务公开检查反馈问题中没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信息,主要原因是公开位置错误。我们及时对接政务服务局调整了公开位置。
二是需要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时效意识。政策解读、工作进展等有的内容公开不及时,违背了政务公开工作时效性原则。针对以上问题局领导召开一次会议,要求各股室及所属事业单位,及时梳理工作动态,按时做好公开工作。并由局办公室负责每周调度一次政务公开情况,并进行公示。
三是政策工作工作的认识需要进一步提高。单位个别同志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不足,存在只要把应该做的工作做好就行,公开不公开无所谓等想法。针对以上问题及时组织人员学习《政务公开工作条例》及上级有关政务公开工作指示精神,并把政务公开工作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内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政务公开工作具体情况
2021年,呼伦贝尔市生态环境局陈巴尔虎旗分局通过旗政府门户网站,切实加大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力度,对“环境保护”栏目“政策文件”“办事指南”“工作进展”3个分栏目进行及时维护更新。受理并答复依申请公开1件,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进一步明确了各股室政务公开职责分工,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工作流程。
2.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2021年,呼伦贝尔市生态环境局陈巴尔虎旗分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