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陈巴尔虎旗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由陈巴尔虎旗财政局办公室编制的。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
2018年旗财政局严格按照《条例》和自治区、呼伦贝尔市相关文件精神,在旗委旗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旗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导下,认真按照《条例》的要求,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全面做好财政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
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
本
年
度
办
理
结
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
予
公
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
法
提
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
处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旗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的成绩,但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和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有关要求相比,仍有一定差距,在需要公开的信息报送及时性上还有待进一步改善和加强。
(二)改进情况。一是进一步完善财政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制度规范。健全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程序,健全财政信息发布协调机制、保密审查机制、监督和考核机制,促进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二是进一步充实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开和不予公开两类财政信息的界定,完善主动公开的财政信息目录,逐步编制依申请公开的财政信息目录。三是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内容。对涉及民生领域的财政性资金、政策等进行全面公开,及时、准确地向人民群众传达最新财政政策和会计资讯、方便人民群众查询与自己利益相关的财政资金动向,努力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为人民群众依法行使监督权提供更多顺畅渠道。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