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要求,并结合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我局进行了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撰写。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一、总体情况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陈巴尔虎旗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由陈巴尔虎旗财政局办公室编制的。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
2020年旗财政局严格按照《条例》和自治区、呼伦贝尔市相关文件精神,在旗委旗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旗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导下,认真按照《条例》的要求,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全面做好财政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旗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的成绩,但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和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有关要求相比,仍有一定差距,在需要公开的信息报送及时性上还有待进一步改善和加强。
(二)改进情况。一是进一步完善财政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制度规范。完善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程序,健全财政信息发布协调机制、保密审查机制、监督和考核机制,促进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二是进一步充实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财政信息公开属性界定,完善主动公开的财政信息目录,逐步编制依申请公开的财政信息目录。三是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内容。对涉及民生领域的财政性资金、政策等进行全面公开,及时、准确地向人民群众传达最新财政政策和会计资讯、方便人民群众查询与自己利益相关的财政资金动向,努力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为人民群众依法行使监督权提供更多顺畅渠道。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本局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