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现将呼伦贝尔市公安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公布。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
数量
行政许可
27
-3
3545
其它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768
-298
694
行政强制
51
-12
337
第二十条第(八)项
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二十条第(九)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1(项)
2,729,302,0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
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
本
年
度
办
理
结
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
予
公
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
法
提
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
处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9年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一是在政务服务方面还需要进一步优化;二是在信息共享和数据安全方面,各部门担心存在不安全隐患有畏难情绪;三、是在统筹协调工作、攻坚克难能力方面还需进一步提高。四、是在思想认识方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主动性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