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陈巴尔虎旗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促进教育公平,规范招生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以及教育部、自治区教育厅、呼伦贝尔市教育局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陈巴尔虎旗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对象
1.小学招生对象:凡年满六周岁(2020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具有陈巴尔虎旗户籍的适龄儿童;不具有陈巴尔虎旗户籍或房产,在陈巴尔虎旗有合法稳定居住或就业,能提供相关真实、准确信息材料的外来务工随迁子女、非陈巴尔虎旗户籍的适龄儿童。学校不得招收未满六周岁的不及龄儿童入学。
2.初中招生对象:陈巴尔虎旗所属各小学应届毕业生;具有陈巴尔虎旗户籍或房产的小升初异地毕业生;不具有陈巴尔虎旗户籍和房产,在陈巴尔虎旗有合法稳定居住或就业,能提供相关真实、准确信息材料的外来务工随迁子女。
二、报名方式
1.2026年4月10日前,各中小学校面向社会发布招生公告。
2.2026年4月15日—5月15日,适龄儿童家长通过一键入学报名系统网上采集填报适龄儿童基本信息。线上审验户籍等报名信息。
3.报名时应提供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等户籍信息,以及产权证(或购房合同、购房发票)等房产信息。外来务工人员在陈巴尔虎旗无房产的,须提供户口簿、居住证明或租房合同。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与父母不在同一户口簿,需提供出生证明。
4.现役军人、应急消防、引进人才等适龄子女,将依据相关部门文件要求执行各项教育优待政策,根据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三、招生计划
学区划分参照陈巴尔虎旗《小学升初中划片免试就近入学办法》执行,陈巴尔虎旗各中小学学位充足,均可满足适龄儿童少年入学需求。各小学要做好毕业生升学统计,对于初中不在陈巴尔虎旗就读的学生做好登记,留存资料,相关小学配合初中学校对于未报到的新初一学生做好毕业流向寻访工作,做好控辍保学各项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
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是体现教育公平的重要内容,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备受社会关注。各校要高度重视,成立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领导小组,分工负责,责任到人,全力做好政策咨询、解释以及具体招生工作。
(二)加大宣传,做好政策解读
各校要加大义务教育招生的宣传力度,完善公示、监督制度,要利用媒体、微信、家长会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要加大义务教育招生政策的宣传、释疑工作,要让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家长都知晓本方案。
(三)强化规定,规范学籍管理
各校要严格执行教育部和自治区《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落实“籍随人走”的原则,加强对学籍系统注册程序的规范管理,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在册不在校等违规现象,不允许接收无学籍和非本校学籍的学生就读,要在办理转学手续之后,方可接收学生。
(四)融合教育,依法保障特殊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各校要落实《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通知》《残疾人教育条例》等精神,统筹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留守儿童和适龄残疾儿童等特殊群体接受义务教育。各校要加强与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留守儿童和适龄残疾儿童家庭的联系,及时了解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等情况,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帮助他们尽快适应新的学习环境,真正使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留守儿童和适龄残疾儿童少年进得来、留得住、学得好。
(五)阳光操作,严格执行均衡编班阳光分班
各校要根据《自治区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要求,严格控制班额标准,小学班额不超过45人,中学班额不超过50人。要严格按照生源均衡的原则编班,对学生实行电脑派位随机分班,允许家长申请双胞胎、多胞胎捆绑进行,严禁设置重点班、实验班。科学制定编班办法,规范编班程序,均衡各班男女比例。坚持阳光操作,公示分班方案,公开分班过程,公示分班结果,必要时可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以及学生、家长和教师代表等全程参与和监督。
(六)严肃招生纪律,强化招生工作监督
各校要严肃招生纪律,严格执行方案规定的招生工作内容,禁止在入学工作中出现以考试、测试等形式选拔学生的行为,不准提前招生、跨区域招生、推迟入学和报到时间或不按时办理入学手续。因不认真履行职责导致矛盾多发或有群众举报弄虚作假等情况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其他事项
此方案由陈巴尔虎旗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陈巴尔虎旗教育体育局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监督举报电话:0470-6719659。
陈巴尔虎旗教育体育局
2026年4月1日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