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落实《陈巴尔虎旗行政机关权责清单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苏木镇、旗直各相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 2021一2025年)》关于“全面实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要求及《呼伦贝尔市行政机关权责清单管理办法》,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促进依法行政,现就权责清单调整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权责清单调整范围
权责清单中规范的行政权力,是指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授权组织依法作出的,直接影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的行为,包括行政许可、行政给付、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行政备案、其他行政权力( 依申请类)、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监督检查、其他行政权力(依职权类)等类型。
二、权责清单调整程序
(一)集中调整。旗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每年组织一次政府部门权责清单集中调整。由旗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印发集中调整通知,相关部门按要求提出调整意见,旗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进行集中审核,报请旗政府印发调整决定,并统一通过内蒙古政务服务网陈巴尔虎旗子门户对外公布。
(二)个别调整。出现新增、取消、下放、变更行政权力的情形,需要对本部门权责清单进行调整的,由实施行政权力的部门自该情形发生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向旗推进政府买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提出书面调整申请。旗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自收到调整申请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特殊复杂情况可再延长 5个工作日调整结果报请旗政府同意后,以旗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名义印发调整通知。
三、权责清单系统录入
相关部门在内蒙古政务服务平台集约化平台录入权责清单,旗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对录入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统一向社会公布。
四、权责清单关联
权责清单中依申请七类行政权力事项,包括行政许可、行政给付、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行政备案、其他行政权力( 依申请类 )需与内蒙古政务服务平台政务服务事项进行关联,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关联度要达到 100%。依职权类行政权力事项,包括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监督检查、其他行政权力( 依职权类 )需与互联网+监管平台监管事项进行关联。
五、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权责清单需要调整的应提供法律法规、规章等依据,附行政权力实施部门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核意见。涉及将行政权力下放、执法重心下移至下级部门的,还需提供承接部门的意见或专家论证意见。各苏木镇、旗直各相关部门权责清单调整参照本通知执行。
陈巴尔虎旗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
“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
2024年1月22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