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日希勒镇全员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实施方案
宝日希勒镇全员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实施方案
(宝政发〔2021〕217号)
旗疫情防控指挥部:
为进一步提升全员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组织实施能力,快速、高效、精准管控疫情,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我镇依据《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要求,结合《全员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组织实施指南》,为积极防范和应对冬春季可能出现的新冠肺炎疫情,做好紧急状态下全员核酸检测工作,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编制目的
为快速高效、精准有序应对可能发生的新冠肺炎疫情,
按照“统一领导、属地为主、快速反应、科学应对”的原则,我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细化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全力做好全员核酸检测,争取在1—2天内,科学、有序、规范地组织完成镇全民区核酸检测工作。最大限度降低传播风险,保障经济社会正常秩序和人民生活健康安全。
二、工作原则
按照先中高风险地区,后低风险地区,先重点人群,后一般人群的顺序,逐步扩大核酸检测范围直至实现全镇人口全覆盖。对隔离人员和重点地区、重点人群,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可进行多次检测,最大程度避免遗漏。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镇发生新冠肺炎疫情局部散发或爆发时启用。
四、检测对象
针对镇区所有常住人口,分工作线梯次全面推开、全镇推进,开展核酸检测工作,检测以嘎查(社区)为单位,分小区、分楼栋、分片区、分时间段依次有序推进,确保检测工作全覆盖,真正做到不漏一户、不落一人。
五、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
(一)成立新冠肺炎疫情全员核酸检测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总 指 挥:栓 柱 党委书记
婧 婧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总指挥:文 峰 人大主席
海 燕 党委副书记
于晓光 纪委书记
白锐锋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杨崇辉 党委委员、副镇长、妇联主席
王德华 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包玲玲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乌玉罕 副镇长
时昊林 副镇长
岳海涛 综合执法局局长、特泥河社区党支部书记、主任
杨 波 综合保障和技术推广中心主任
于 垒 党群服务中心主任
成 员:元 一 卫生院院长
邹新艳 宝日希勒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赵宝玉 交警中队队长
白兵兵 创业派出所所长
罗洪涛 税务所所长
刘宇昌 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张 晶 法庭庭长
杜玉春 司法所所长
牛树禄 自然资源所所长
础 鲁 运管站站长
蔡 龙 收费站站长
展 超 库热格太嘎查党支部书记、嘎查达
朝勒门 布敦胡硕嘎查党支部书记、嘎查达
秀 原 胜利社区党支部书记、主任
马彩云 创业社区党支部书记、主任
李春英 新兴社区党支部书记、主任
(二)组建专项工作
宝日希勒镇全员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工作下设7个工作组,负责相关具体工作。
1.综合协调组:负责全员核酸检测工作的综合协调和日常事务处理;各类会议的组织和重要工作的转办、督办;向社会发布全员核酸检测有关信息。
2.人员组织组:负责指导嘎查(社区)统计辖区内应检人员底数,科学划定网格化单元;对应检人员进行信息登记、合理排序,分批次有序组织人员到采样点采集样本;统筹警力资源维持采样点现场秩序;通过多种渠道做好应检人员的宣传动员。
3.后勤保障组:负责全员核酸检测所需的检测设备、检验试剂、个人防护等各类物资和经费的保障工作;对本镇现有物资进行调配。
4.督导检查组:负责组织人员通过巡回检查、定点督导等方式对全员核酸检测采样点的流程设置、现场秩序、防控措施、废弃物处置等开展督导检查。
5.宣传引导组:做好宣传和心理疏导工作。疫情防控期间要做好舆情监测、心理健康引导和健康教育等工作。通过各种渠道宣传新冠防控知识。根据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密切接触人员等不同群体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心理支持和危机干预工作,稳定社区居民的情绪,避免过度恐慌。
6.卫生消杀组:在疾控机构的指导下,按国家和自治区的消毒需求,做好小区疫点、公共场所、电梯的清洁、随时消毒和终末消毒工作。
7.志愿服务组:募集和培训志愿者队伍,对应检人员进行信息登记、合理排序,分批次有序组织人员到采样点采集样本;协助采样点开展相关工作。
六、前期准备
(一)信息准备
嘎查(社区)以网格为单位,提前开展摸底工作,统计本网格内采样对象数量和基本信息,建立台账,明确采样工作量。以社区网格为依托,分片责任到人。
(二)临时采样点设置
各嘎查(社区)根据实际情况安排的临时采样点,组织群众前往采样点。
1.室外临时采样点:由镇政府负责选择室外空旷通风场地,搭建临时帐篷,安装照明设备,配备充足的桌椅及取暖设备,悬挂醒目标识,现场分等候区、登记区、采样区和隔离区,配备足量的采样设备、个人防护用品和健康宣教材料,每半天对现场相关物品消杀至少一次。
2.室内临时采样点:应充分开窗通风,保持空气流通,每4小时房间封闭消毒1次,充分考虑雨雪、低温天气等特殊情况,配备卫生设施或装置,产生的医疗废弃物按相关要求处置。明确每一个采样点的组长、成员和采样对象范围。
(三)采样点现场布局
物资保障区:工作人员存放防护用品、消毒设施药品、穿衣镜等必要物资储存区域,进入工作现场前设置缓冲区;
等候区:地面设置1米线(可张贴或粉刷),设置引导线以确保各通道不交叉且相隔至少1米,方便被检测人员保持距离,保证人员单向流动。
登记区:收集并登记录入受检者相关信息,按照组别进行编号。
采样区:负责居民的咽拭子采集工作,按照组别进行编号。
隔离区:位置相对独立、不与采样点共用出入口,标识醒目,用于发热、咳嗽、腹泻等异常症状患者的临时隔离。
(四)工作人员配备
按照网格化管理设置组长,由机关、社区干部担任,主要负责该网格内各采样点的统筹协调、工作人员安排、调度、物资准备,以及信息上报、共享,掌握网格内采样点采样范围、总户数及总人数,合理安排采样顺序,熟练掌握全员核酸采集操作流程及注意事项并对辖区内采样点人员提前进行培训等,确保采样顺序不乱、人员不聚集。
各采样点应设置采样专班,听从组长安排,根据实际情况配备相应数量的干部、志愿者、采样员、公安干警等人员。根据职责划分为动员组织人员、引导人员、开箱、登记人员、物资保障人员、消杀人员等。以上采样专班人员在日常准备阶段要时刻保持战时状态,日常做好岗位练兵,确保发生疫情(或实战演练)4-6小时内全部就位,完成集中采样点的搭建和启用,及时、有序开展全员核酸检测工作。
(五)物资准备和试剂准备。
疫情发生后,以我镇常住人口为基数,根据科学划定的高风险地区及重点人群要按照1:1的方式进行单样检测,中风险地区按照5:1的方式进行混样检测,低风险地区按照10:1的方式进行混样检测,沟通卫健委配合做好核酸检测所需的检测试剂储备工作,由镇物资保障组提前准备好足量个人防护装备、采样点所需帐篷、桌椅、隔离警示线等物资,物资储备要以实物储备为准,物资仓库要保持干净、整洁,方便取用物资;掌握每天检测试剂、防护用品使用消耗量、库存量,保证储备满足全员检测的使用量,必要时申请旗指挥部调动各方资源全力保障核酸检测的物资供应。
七、工作流程
由上级指挥部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统一发布启动应急全员检测的通知。镇疫情指挥部接到通知后立即根据预案启动采样工作,协调、组织采样人员和物资进驻采样点,由各社区网格组长统筹协调采样专班,按照分批、错时的原则通知各检测点采样范围内居民按时进行采样,引导群众有序排队等候,避免大量人群聚集,缩短群众等候时间,预计在1-2日内完成全镇居民的采样工作。每日采样时间7:00—22:00。
应急检测预案启动后各采样专班要在4-6小时内按照预案要求完成各采样点搭建和启用,各组物资保障人员及时领取耗材、隔离服、手套、口罩等防护用品、确保采样工作顺利开展,轮值人员提前做好休息和换班准备。
采样点应落实各区域划分,设立清晰的指引标识,明确采样步骤和注意事项,落实“1米线”间隔要求和体温检测、戴口罩等防护措施,保证人员单向流动,避免人流、物流交叉。
动员组织人员根据网格底数,按照分批、错时原则,通过微信群、小喇叭、打电话等宣传方式,做到采样范围内宣传全覆盖,应检尽检,做到“不漏一户、不落一人”;
开箱员负责样本转运箱的开启、封箱,统筹当前进度,将信息上报、共享至网格组长;
登记人员做好被采样人员的登记工作、按十人一组将试剂管标签绑定,确保人管吻合、一一对应、无误差;
物资保障员要充分做好防护物资、相关耗材的动态管理,满足检测点工作需要,同时要保障好工作人员三餐饮食,做好工作人员的后勤保障工作;
公安人员配合引导人员做好现场稳控,由网格组长沟通协调,依法、及时、妥善地处置突发事件,避免人员聚集,确保采样点井然有序、无冲突性事件;
卫生技术人员负责清点采样物资、做好个人防护后现场按规范采样、采样结束后对医疗废物进行处置、样本交接转移,确保现场采样无空瓶、无无效瓶、样本交接到位;
采样点完成采样任务后要进行彻底的消毒,同时做好现场医疗废弃物的收集和处理工作。
镇应急指挥部及时与检测机构共享检测结果,发现核酸检测阳性结果时立即上报,由工作人员通知被采样人员及时进行隔离和再次标本采集。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我镇辖区内大规模核酸检测工作,在镇党委统筹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各有关部门(单位)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职责做好相关工作。根据本预案,明确组织领导体系,细化责任分工和工作任务,建立采样点、采样专班、检测机构之间的联系机制,确保信息及时畅通工作有序开展。
(二)强化保障措施
强化底线思维、风险意识、问题导向,抓紧补短板、强弱项、堵漏洞,严格落实旗新冠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要求,组织做好物资储备和采样人员培训,及时开展应急演练,熟悉工作流程,确保一旦发生疫情能有效应对。
(三)落实督导问责
各镇直单位,嘎查(社区)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有关工作要求,严防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管控不到位,工作不配合、不作为、慢作为造成核酸检测不彻底,引发疫情蔓延扩散的,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宝日希勒镇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07日
(此文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