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治欠薪:拖欠方如何处罚?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建设单位未依法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或者政府投资项目拖欠工程款,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限制其新建项目,并记入信用记录,纳入国家信用信息系统进行公示。 《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 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法责令限期支付工资,逾期未支付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作出列入决定,将该用人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下简称当事人)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一)克扣、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达到认定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数额标准的;(二)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引发群体性事件、极端事件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
上一篇:网购商品用快递送达,货物毁损的风险谁承担?[ 01-11 ]
下一篇:被撤销监护权,还要支付抚养费吗?[ 01-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