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办理指南
事项名称: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事项分类:行政许可
适用对象:根据国家规定需要有关部门批准或者核准的建设项目,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
责任部门: 陈巴尔虎旗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规划股
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10个工作日
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
办理条件:取得有关部门同意建设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的文件或者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
适用范围: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区内的建设活动。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五十三条、《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第二条 、《内蒙古自治区城乡规划条例》(2013年7月1日施行,2019年修正) 第三十一条、《自然资源部关于以“多规合一”为基础推进规划用地 “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通知》
申报材料:
申请材料1(1份):用地单位申请表;
申请材料2(1份):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申请报告;
申请材料3(1份):项目建设依据;
申请材料4(1份):建设项目用地边界拐点坐标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申请材料5(1份):相关规划图纸。
申请材料6(1份):国土空间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基本农田补划方案;
申请材料7(1份):踏勘论证意见、节地评价报告、同意占用生态保护红线、生态保护区文件;
申请材料8(1份):选址研究报告(附盟市论证意见)
办事流程: 1、窗口受理申请
2、业务部门实地勘察
3、局办公会议研究
4、旗规划委员会研究确定、局领导签发
5、窗口发证
收费标准:无
办理地址:陈巴尔虎旗资源局 国土空间规划股
咨询电话:0470-6717085
监督电话:0470-67178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