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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伦贝尔市特殊困难人群参保指南

阅读次数: 5000 信息来源:陈巴尔虎旗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 2024-08-27 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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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为什么要参加医保?

我们每个人都面临着不确定的疾病风险。医保就是用来防范化解医疗费用风险的。基本原则是互助共济,健康的人帮助生病的人,大家每人都拿出一小部分钱放到一起,汇成一个大的基金池,给有需要的人用,也就是“我为人人,人人为我”。万一哪天生病,医保基金就是最大的保障!

二、特殊困难人群包括哪些?

1.特困人员、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2.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

3.纳入监测范围的农村牧区易返贫致贫人口;

4.低保边缘家庭成员;

5.因病致贫重病患者;

6.旗市区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

三、特殊困难人群参保有哪些政策?

以2024年呼伦贝尔市城乡居民医保为例,2024年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统一为每人每年400元。不同的特殊困难人群参保有不同的补助。

一是特困人员、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由医疗救助基金全额补助。二是低保对象、农村牧区低收入人口、返贫致贫人口(含纳入防止返贫监测范围的脱贫不稳定人员、边缘易致贫人员、因病突发严重困难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200元,医疗救助基金定额补助200元。三是重度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200元,残联定额补助100元,医疗救助基金定额补助100元。

四、特殊困难人群应当如何缴费?

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和重度残疾人由所属旗市区医保经办机构进行参保登记、核定应缴费额后,可自行通过税务部门智能化线上渠道和传统线下渠道依核定缴费。

五、特殊困难人群医保报销有哪些政策呢?

居民医保住院待遇:住院起付线三级、二级、一级定点医院分别为 800元、400元、200元(中蒙医医院三级640元、二级320元),外转1000元。报销比例三级、二级、一级定点医院分别为65%、75%、90%(一级及以下医院1500元以下100%、1500元以上90%)、外转65%。自然年度内基本医疗保险支付限额8万元,大病保险年度支付限额42万元,年度累计支付限额共计50万元。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实行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低50%、支付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取消大病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的政策。

医疗救助待遇:(一)住院救助。经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报销后,一是特困人员住院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费用给予全额救助,不设救助限额。二是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纳入监测范围的农村牧区易返贫致贫人口、脱贫享受政策人员,按照住院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费用的70%给予救助,年度最高救助限额为2万元。三是低保边缘家庭成员住院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费用达到4000元以上,按照住院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费用的60%给予救助,年度最高救助限额为1万元。四是因病致贫重病患者住院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费用达到1万元以上,按照住院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费用的60%给予救助,限额为1万元。

(二)门诊救助。特困人员门诊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费用给予全额救助,不设救助限额。经认定具有特殊慢性病、门诊特殊用药待遇的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纳入监测范围的农村牧区易返贫致贫人口(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脱贫享受政策人员按照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费用的70%给予救助,限额为1万元。

(三)住院救助和门诊救助共用年度救助限额。

(四)困难群众具有多重特殊身份属性的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享受救助,不得重复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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