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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标题
户口本户主变更
来信人
刘***
来信时间
2024-10-14 14:44
信件内容
您好,请问下户口本户主变更需要如何办理?
办理部门
公安局
办理时间
2024-10-16 10:11
回复内容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户口、居民身份证管理工作规范》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公民申请家庭户变更户主的,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材料;
(二)居民户口簿原件;
(三)产权人变更的,提供户主和产权人协商一致书面意见;
(四)产权人死亡的,提供户内有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员协商一致的书面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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