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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标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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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呼伦贝尔市莫尔格勒河游牧文化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在处理财物损坏赔偿时存在的问题的投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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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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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 |
来信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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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1 08:1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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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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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事情经过 10月4号下午1点多本人结束了莫尔格勒河景区游览,从牧云山顶停车场驱车前往额尔古纳湿地公园。在通过该方向的第二道闸机时,因刹车不及时碰撞到闸机的横杆。下车后与公司闸机工作人员一同检查发现闸机正常,但横杆有一处变形,汽车前脸车漆有一处划痕、玻璃有一处划痕。 该碰撞系本人驾驶不慎导致,本人向工作人员表示碰撞责任在我,车子的损伤我自己承担,横杆的损坏我愿意赔偿。工作人员现场电话请示领导后表示,该横杆目前虽然可以正常使用,但草原的大风很快就会将横杆在折痕处折断,需要更换一个新的。要我赔偿一个新的横杆,价格为2000元。 2. 处理交涉过程 本人对此处理方案的原则并无异议,但是一个横杆的价格为2000元,明显不合理。工作人员随即拨打电话,让我与公司财务总监李女士直接沟通。李女士提供两个解决方案:第一、按照横杆采购的批发价赔偿:一个杆1500元;第二、请自行采购一个横杆并负责更换即可。我觉得第一个办法的赔偿金虽然减少了500元,但仍然偏高。第二个方案貌似合理,其实在明知我是游客的情况下,提出这个方案根本就是故意刁难。 李女士强调公司是国有企业,有严格的管理制度,按照批发价赔付是最低金额,该报价绝对真实。出于对国有企业的信任,以及本人行程安排的考虑,本人用支付宝向公司财务支付1500元,并收取公司出具的收据后离开。 3. 我的诉求 我查询了闸机横杆的价格,横杆的价格按照长度和材质不同,在100到200元之间,如果大量购买价格更低。按照法律和惯例,损坏公私财物的,按照原价或者修复价格赔偿,而该公司要求我支付的赔偿是市场价格的10倍,实际支付的赔偿金是市场价格的7.5倍。我认为该公司在处理财物损坏赔偿时存在严重问题,为此提出以下几点诉求,希望有关部门能够予以调查,解决。 1. 如果公司确实以单个价格2000元一个,批发价格1500元一个采购横杆,请调查公司管理是否存在漏洞,是否有人从中牟利? 2. 如果公司按照市场价格200元一个采购横杆,请调查公司相关人员以虚报横杆价格的手段,让游客支付高额赔偿金的问题。 3. 请按照政策合理收取我的赔偿金,并退回超额部分。 该公司的行为让我对当地旅游业的诚信水平和服务水平产生了全面地质疑。我提出该投诉不仅是为我个人减少损失,更是希望相关部门能加强管理,打造更好的呼伦贝尔旅游体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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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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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旅游广电局 |
办理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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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4 11:5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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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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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网友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现作如下答复: 一、关于闸机横杆价格问题 接到来信后,我局相关工作人员第一时间与景区公司取得联系,并查看了闸机横杆购买的发票,采购价格为1188元。损坏的闸机横杆位置位于景区内部,距离主游客中心20公里处,因损坏的闸机横杆为4-5米铝合金伸缩横杆,海拉尔市区运输至景区后需额外雇用专业车辆运输至更换地点,额外产生的运输费用为100元。因损坏的横杆需与闸机同步使用,该闸机横杆为景区智慧旅游系统中的其中一处设备(具备测算景区运营数据功能),非普通闸机横杆,游客自行查询100-200元的闸机横杆,不适用于景区闸机。损坏的闸机横杆需专业人员进行安装,安装及人工费用为 300 元/天。 综上所述,损坏的闸机横杆购买及恢复使用的整体价格为1588元,景区公司不存在管理漏洞与以虚报横杆价格的手段,让游客支付高额赔偿金的问题,该赔偿价格合理合法。 二、关于退回超额赔偿金问题 一是投诉中所提及的呼伦贝尔市莫尔格勒河游牧文化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在企业采购,价格监审方面有着严格的规章制度。在现场赔偿后,景区财务部开具了正规的收款收据。不存在所反映的虚报价格、他人从中牟利、管理漏洞等问题。二是损坏的闸机横杆是公共设施,属国有资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明确表示:“公共财产损失计算方式按照财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其他合理方式计算”,第二百五十八条“对于国有资产损坏应承担返还原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该闸机杆具备反光标识,游客因车速过快导致此事件发生,属游客单方面责任,景区无过错及责任。因此,已赔付的金额及标准均为合理合法,景区公司不存在要求游客高额赔偿10倍、7.5倍的行为。 因此,无法达成返还游客提出的退还超额赔偿部分。 陈巴尔虎旗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电话为:12345。 欢迎您对陈巴尔虎旗人民政府网站的关注,感谢您的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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