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无忧”政策护航
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政策解读
一、政策针对对象
属于重点就业群体。包括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牧民工、网络商户、脱贫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牧民。
除助学贷款、脱贫人口小额信贷、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申请人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本人及其配偶无其他贷款。
二、政策内容简述
对符合条件的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给予贷款实际利率50%的财政贴息。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不超过3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对符合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合伙创业的,可根据合伙创业人数适当提高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上限之和的110%、且不超过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上限。
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借款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到期后可继续申请贷款及贴息支持,累计次数不超过3次。
三、服务流程
贷款申请:贷款申请人到创业所在地就业服务中心提出申请;
贷款审核:对贷款申请人资格进行审核认定;
尽职调查:实地考察,调查申请人家庭情况、经济收入情况、生产经营场地设施等。
贷款发放:就业服务中心对符合贷款条件的个人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后由合作金融机构发放贷款。
四、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470-6717179
联系地址:陈巴尔虎旗就业服务中心(陈巴尔虎旗北三环人社综合楼204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