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正在使用
长者浏览模式
通知公告

陈巴尔虎旗农牧和科技局关于2026年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和高标准农田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监督举报方式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6-06-18 14:31 来源:陈巴尔虎旗农牧和科技局 浏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高标准农田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部署,畅通群众监督举报渠道,严肃查处专项整治领域违规违纪违法问题,切实保障农牧民群众合法权益,现将全旗专项整治监督举报方式公告如下:

一、举报受理范围

(一)农村牧区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

1.嘎查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方面:财务信息不公开、未及时公开、选择性公开,私设小金库,违规发放补贴,财务支出不规范等问题。

2.集体经济组织合同方面:嘎查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明显违背合同法的超长期合同,超低价合同,不规范合同,未签订书面合同,未及时收回合同价款等问题。

3.集体经济收入核算弄虚作假方面:会计科目使用错误导致收入虚增,虚构经济活动导致收入虚增等问题。

4.工程项目方面:嘎查村集体经济组织不按规定公开招投标、暗箱操作、围标串标、拆分项目等问题。

5.违规出借资金方面:嘎查村集体经济组织未经民主决策对外出借资金,未按期收回本金和利息,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人员出借资金等问题。

6.嘎查村级债务方面:嘎查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兴办公益事业形成债务,因吃喝招待、请客送礼、滥发补助等非生产性开支形成债务等问题。

7.确权到嘎查村集体的帮扶资产后续管理方面:因经营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资产流失,资产闲置,收益未及时收回或收益未向成员分配以及分配不合理等问题。

8.村级劳务用工管理方面:嘎查村集体经济组织劳务用工缺乏标准、虚报天数,民主决策程序不规范等问题。

9.信访矛盾方面:嘎查村集体经济组织违规发包集体资源、违规处置集体资产、贪污挪用集体资金等问题。

10.制度建设方面:集体”三资”监管制度机制不健全等。

(二)高标准农田建设突出问题

2019年以来建设的所有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包括新建、改造提升项目:需求相脱节;建设非高标准农田设施,造成”形象工程"等问题;

1.规划设计环节方面:项目选址不合理,勘察设计不科学导致设施设备与生产。

2.招标投标环节方面:投标人串通投标、行贿中标、挂靠资质、伪造业绩、转包或违法分包等;操控代理机构组织围标串标、泄露信息或设置不合理限制条件等;领导干部插手干预招投标活动,泄露招标秘密等问题;

3.工程质量与监理环节方面:施工单位存在偷工减料、以次充好、使用不合格建材等行为;灌排、电力设施不通水不通电等质量问题;监理单位未履职尽责,与施工单位串通弄虚作假,对隐蔽工程验收不严,验收过程流于形式等问题;

4.资金使用管理环节方面:截留、挤占、挪用、套取、虚报冒领高标准农田项目资金;虚列支出、虚报工程量、违规拨付资金、拖欠施工单位工程款;项目资金用于非生产性设施建设、违规发放补贴等不合规情形等问题;

5.验收与建后管护环节方面:验收程序不规范、工程未完工即通过验收、验收资料造假;设施建成后未落实管护责任、无人维修、损毁后长期闲置;管护资金被挪用、管护机制形同虚设等问题。

二、举报方式

(一)陈巴尔虎旗举报渠道

举报电话:0470-6716805

举报邮箱:cqnmyj@163.com

公示网站:

http://www.cbrhq.gov.cn/News/show/1417029.html

(二)各苏木乡镇举报渠道

1.宝日希勒镇

举报电话:0470-6764009

举报邮箱:cqbzzf6764006@163.com

2.呼和诺尔镇

举报电话:0470-6780105

举报邮箱:hhnrzzf@163.com

3.东乌珠尔苏木

举报电话:0470-6783102

举报邮箱:dongwuzhuer2022@163.com

4.西乌珠尔苏木

举报电话:0470-6785130

举报邮箱:cq.wzr.2007@163.com

5. 巴彦哈达苏木

举报电话:0470-6770770

举报邮箱:byhdsm@126.com

6.鄂温克民族苏木

举报电话:0470-2901033

举报邮箱:ewenkesumu2014@163.com

三、举报须知

1.举报人应实事求是反映问题,提供明确的举报对象、具体事实、时间地点及相关证据材料(照片、视频、书面凭证等),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严禁诬告陷害他人,否则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举报人应当在举报时同步提供个人联系方式,便于核实相关问题情况及反馈问题核查、处理结果。陈旗农科局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将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及举报内容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3.对实名举报且线索清晰的问题,将优先核查办理,并及时反馈办理结果;对匿名举报,将按规定核查处理。

4.不予受理范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不予受理:

(1)举报事项或者举报请求不明确的;

(2)不属于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范围的;

(3)正在或者已经进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信访等程序的;

(4)已办结且无新事实、新证据的重复举报;

(5)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

欢迎社会各界、广大农牧民群众积极参与监督,如实提供问题线索,共同推动全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