旗政府副旗长王开瑞
协助旗长负责依法治旗、社会稳定等方面工作。协助常务副旗长负责信访化解方面工作。 主持旗公安局全面工作,分管旗司法局,协助常务副旗长分管旗信访局。 联系:旗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国家安全局,驻旗各军警部队(与公安工作相关部分),旗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完成旗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旗政府副旗长、公安局长王开瑞,男,汉族,1971年10月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